遂府办函〔202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遂宁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和《遂宁市数“聚”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遂宁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
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系统对接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推广使用难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浙江、上海、佛山等先进省市,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全面规范各级各责任单位(详见附件)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全市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力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有效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推广使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打造“天府通办遂心办”品牌,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对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的全面清理,确保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编制及人员“专岗专用”。
2.规范配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责任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相关机构设置有变更、调整的,2021年2月25日前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对应调整。
3.全面完成账号注册。按照2020年6月民政厅公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总数以及实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责和权限,各责任单位所有涉及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一体化平台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离职、退休人员应及时禁用并删除平台操作账号。
(二)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4.梳理完善事项清单。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2021年4月30日前,市、县(市、区)直部门按照事项的行使层级分别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规范整改。
5.加强事项认领审核发布。各责任单位要在一体化平台主动认领事项并编辑事项要素及办理流程,准确无误后上报各级地区系统管理员或部门系统管理员及时审核发布。事项认领要做到“应领尽领及时准确”,省直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下发的事项必须15天内完成认领,已认领事项必须全部编辑发布,确实无须认领的应报同级政务服务工作牵头部门备案并标注。
6.政务服务事项统筹管理。2021年2月25日前,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和管理。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7.优化办事流程。以“一网通办”为目的,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2021年6月30日前,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
8.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对照省上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227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由各县(市、区)分别负责30个事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市直园区负责77个事项的流程再造,2021年8月31日前,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实现100%网上可申报。
(四)做好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应用
9.申领电子印章。2021年2月28日前,全市具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级政府法人单位全部完成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并完成本部门电子证照模板的录入、认领及事项绑定。
10.汇聚电子证照。2021年10月25日前,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结构化,全量全要素汇聚到一体化平台。增量电子证照采取接口方式,实现向一体化平台实时汇聚、实时更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牵头,2021年底前完成主城区存量产权证照、档案的电子化工作。
11.扩大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范围。2021年底前,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对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婚证、离婚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超限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证照,原则上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关联共享,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
12.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2021年底前,由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通过“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在全市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等各类高频电子证照的亮证应用。
(五)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全市通办”
13.开展全域无差别受理。结合省上梳理发布的“全域通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市事项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2021年10月25日前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4.实时更新“一网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完善“川渝通办”“遂潼办”清单化管理制度、更新机制和督导督办要求,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拓展更多事项在更多区域“跨省通办”“全市通办”。
15.创新开展零材料办理事项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本地特色,2021年底前梳理公布一批零材料提交办理事项,配置网上零材料办理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零材料受理。
(六)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
16.推动本地主题特色应用系统对接。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重点部门,要全面梳理我市本地自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制定系统接入具体任务清单,2021年3月25日前,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
1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2021年6月25日前,实现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水电气信广电报装事项,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办理。建立健全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无偿代办服务机制,广泛开展代办服务活动。水电气等有本地相关自建业务系统的单位,要全面开展与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对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
18.组建本地化运维团队。建立健全本地运维服务体系,加强“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建设和运营。2021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完成本地运维保障队伍组建,县(市、区)不少于3人、市直园区不少于2人,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直部门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固定负责运维保障工作。
(七)加强平台推广使用
19.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采取短信、现场提醒、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度,组织引导对办理事项逐一进行评价,对差评事项及时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保障辖区内乡镇(街道)“好差评”设备配置;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开展督查考核;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一体化平台中受理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评价,同时避免在引导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时出现误操作;2021年主动评价率不得低于90%。
20.广泛开展宣传。借助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天府通办”,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引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
21.强化培训指导。2021年9月底前,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组织2次全市一体化平台运维、使用人员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攻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宣传推广。各责任单位要承担起本辖区本部门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沟通和问题反馈,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三)强化跟踪督促。攻坚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对标省“一网通办”百日攻坚工作指标体系,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实时开展跟踪评估、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责任落实不力的将及时发送“问题整改”提示函;对仍然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问题较多、排名靠后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月调度会上作整改报告。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规定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本辖区本部门在系统对接、事项梳理、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需要,确保攻坚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附件:“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名单
附件
“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名单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含市消委会)、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市档案局、市气象局、遂宁国安局、市法院、市邮政管理局、市热线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公积金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
遂宁市数“聚”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数字遂宁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一网通办”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构建城市运行智能综合指挥体系,全面强化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全面建立市域数据资源标准,全面开展区域数据融合应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促进“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数字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市直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完善遂宁市智慧中心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接入市直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汇聚政务数据资源,推动历史数据录入,构建遂宁市数据资源湖,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应用,积极提升市智慧中心在城市运行风险监测、综合分析研判、数据融合应用和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实现城市治理全天候在线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决策和处突,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全量整合,实现城市级数据的融合应用,助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接入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照部门自建非涉密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有关要求和“应上尽上”原则,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已建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建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基础支撑体系;4月15日前,按照《遂宁市数据接入指引》(相关接入标准另行发文予以明确)完成主要责任单位(详见附件)自建、自管系统数据的接入工作,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的融合共享。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将主要责任单位业务系统和相关数据全面接入汇集到市智慧中心,梳理制定《智慧中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接入清单(第一批次)》(相关数据资源目录另行发文予以明确),支持各业务系统数据在市智慧中心互融互补、叠加应用,提升政府全域数据感知能力,以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推进政务办公和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完善市智慧中心信息系统功能。按照覆盖城市发展、产业经济、公共安全、交通运行、生态环境、事件治理六大城市综合治理应用领域要求,打通“城市大脑”到管理末端“神经”,支撑大数据智能挖掘和分析利用,满足在线监测、分析预测和指挥决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市智慧中心信息系统数据中台、技术中台、智能中台、业务中台功能。主要责任单位要配合完善各领域展示界面,完成至少三层分层的应用界面内容设计,配合做好系统功能开发。2021年4月15日前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构建系统界面,5月底前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和测试工作。
(三)狠抓数据采集汇聚工作。进一步整合政府、相关企业、社会数据资源,根据市智慧中心应用场景和数据融合需要,按照“应采尽采”原则,以数据库推送、接口、文档等方式全量汇聚各部门可共享数据,形成市级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数据更新维护周期,及时更新维护部门数据,确保市智慧中心应用调取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强化数据回流,按照《智慧中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接入清单(第一批次)》相关数据资源需求主动争取省直部门支持,2021年4月15日之前,申请回流国省系统中涉及遂宁的数据。数据接入、回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指标进行定期通报。
(四)厘清部门数据共享接入需求。2021年4月25日前,各部门要按照日常需求和阶段需求两种模式,根据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和协同处置3个维度认真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确保精确到明细项信息,并明确需求原因。数据提供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以数据库推送或数据接口方式提供相关业务数据,支持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数据融合应用。
(五)推进历史数据录入。按照《智慧中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接入清单(第一批次)》内容,加强历史数据资源梳理,编制目录,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录入工作。有信息系统的历史数据资源,可直接梳理数据资源目录,通过数据库推送或数据接口方式接入到共享交换平台;没有信息系统的历史数据,要加快推进纸质资料数字化、数据资源结构化,对结构化数据进行编目和挂接,以前置机推送方式接入到共享交换平台。2021年3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完成梳理历史数据台账,制定数据加工和录入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建市以来历史数据对接工作。
(六)构建市级基础数据库。2021年5月25日前,以现有自建、自管系统和回流数据的统一接入归集为基础,初步完成全市五大基础数据库(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库、信用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和五大主题数据库(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市场监督、营商环境)的建设和完善。编制数据库资源目录清单,作为政务部门共享数据应用的核心支撑,建立持续接入和更新机制。
(七)开展数据智能分析应用。结合城市发展、产业经济、公共安全、交通运行、生态环境、事件治理等基础应用场景及智慧综合决策需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推进城市发展、招商引资、产业经济、公共安全、交通运行、视频分析、协同调度、联动指挥等一系列行业智慧化场景应用的创新研发和落地实施。2021年3月起,按月发布全市数据资源分析使用情况报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负责数“聚”攻坚战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组织做好各阶段工作。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及计划,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自建系统的对接和与省建系统沟通推进数据回流,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遂宁市政务云运行管理,做好政务云基础环境安全、网络安全、业务支撑安全及数据资源安全的保障,强化市智慧中心应用系统和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相关合作单位应签署数据保密协议,增强数据安全和数据保密意识,确保智慧中心建设和数“聚”攻坚战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智慧中心建设、数据接入和共享相关工作作为《遂宁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重要实施内容,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数“聚”攻坚战主要责任单位名单
附件
数“聚”攻坚战主要责任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热线中心、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