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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广播电视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广播电视重点项目)的通知》(川财教〔20206号),现下达你单位(地区)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广播电视重点项目)如数(详见附件),专项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相关发射台运行维护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请按照《财政厅 省委宣传部 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6134号)的规定,及时做好资金安排拨付和管理监督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涉及的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的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项目资金使用应于资金收到30日内,按程序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绩效目标报省广播电视局。

 

附件: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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