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
《关于解决聘用职工补偿金的请示》(遂救〔2020〕9号)已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下达编外聘用人员经济补偿合计108128.29元。
请加强资金管理,按《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凯旋路〔2019〕5号),及时向6名编外聘用人员支付经济补偿,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2002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