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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拒不履行145万元还款义务 获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全景遂宁 发布时间:2023-07-06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近日,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林某系6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未履行标的超过145万元。2021年4月,法院向林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并书面告知其如有财产变动,应10日内报告情况。同年8月,法院查明林某有可供执行的债权,经组织调解,某公司作为林某债务人,分3次向其支付工程款项总计80万元,林某书面承诺将该笔款项用于偿还执行案件欠款。但收到款项后,林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变动情况,也未按承诺向申请执行人还款,反而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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