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708.33万元,列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现将资金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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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