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84号)精神.为支持全市水利事业发展,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543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和《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等规定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