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提高机械化支撑农业增产增收能力,经市领导批示,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遂宁市市级农作物秸秆禁烧农机购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17〕50号)等文件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