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34号)文件精神,现预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100万元。要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农业农村重点任务,同时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326号)要求,统筹用好奖补资金。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1. 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分配公告表
1-1. 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绩效目标公告表
2. 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分配及绩效目标公告表
监督举报电话:2314621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18909064566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