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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3290972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府函〔2022〕88号
  • 成文日期: 2022-06-23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遂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4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288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遂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评选确定了遂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共计12项),经市政府八届21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把文物保护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事业新局面。

附件:遂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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