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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通知》 的解读材料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4 10: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近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出行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0〕500号)等要求,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决定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二、创建意义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提高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居民对绿色出行理念的认知、增强居民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意识等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加强对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可逐步使绿色出行内化为自觉意识、落实为自觉行动、形成日常习惯,推动绿色出行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在国家统一部署、全省统筹安排下,遂宁市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将进一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居民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尽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市绿色出行水平。

三、创建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

(三)《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次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

(四)《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出行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0〕500号)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遂宁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相关指标达到创建要求,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

五、主要创建任务

结合创建要求和遂宁市发展实际,设定了绿色出行比例、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公交场站建设等25项创建指标的目标值,并重点围绕构建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绿色出行基础设施、加大绿色装备投入、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培育绿色出行文化等7个方面推进创建工作,拟定了30项创建项目,从而提升遂宁市绿色出行水平,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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