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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预拨市民中心项目 建设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1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拨付市民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遂东区财〔202114号)收悉,根据市政府《研究市民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199号)中“市、区(园区)共同分摊建设资金,其中市本级分摊50%,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按使用面积共同分摊50%”的精神和市政府批示,现预拨你单位市民中心项目建设资金4121万元,后期市财政局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适时清算。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遂宁市财政局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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