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文化扶贫)的通知》(川财教〔2020〕27号),现下达你地区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扶贫) 万元(详见附表),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专项用于巩固村文化室建设成果。
请按照《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6〕134号)和《关于文化惠民扶贫政策省级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85号)的要求以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年度扶贫攻坚工作计划,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在确保完成新建项目的同时,认真做好文化惠民扶贫“回头看”和巩固提升工作。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要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各地应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并于2020年5月底前报送专项资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及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扶贫)分配表
2. 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扶贫)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