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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第十九期)

来源: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5年9月3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高级工程师何彬为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遂宁市船山区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审查结论: 原则通过,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 建筑风格应与整个片区建筑群协调统一,形成医疗建筑群,体现现代建筑风格;优化门厅入口造型及建筑外立面;取消屋顶装饰构架,可考虑进行屋顶绿化设计;厕所应考虑无障碍设计;三层病房部分与其他用房部分作防火分隔。
    2. 地下车库较小,应充分论证停车位规模,并合理设置,统筹安排地下与地面建筑面积比例;非机动车位不宜全部设置于地下;应考虑设置临时下客区域,方便病员出入。
    3. 补充完善绿色建筑专篇、海绵城市专篇、外立面装饰及夜景工程专篇。
    4. 补充完善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 
符合性审查意见: 1.文本装订顺序应按《遂宁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度管理规定》中的“报审资料自查表”顺序装订。
2. 补充完善综合管网设计。
3.一层平面图缺指北针;补充完善平面图、立面图尺寸;平面图与立面图不一致。
4.屋顶平面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4版)》应计容。
5.医废临放建筑不能采用外墙砖;门诊楼不能采用真石漆,明确花岗石型号。
二、遂宁市船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
审查结论: 原则通过,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 新建建筑应与原有建筑形成整体;进一步优化外立面及女儿墙,设置隐蔽式空调机位。
    2. 取消地下车库,结合地形将底层架空作停车位;疏散楼梯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效果图应保持一致。
    3. 与原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相邻面应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 建设单位应向市人防办申请异地建设并缴纳异地建设费。
符合性审查意见: 1.文本装订顺序应按《遂宁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度管理规定》中的“报审资料自查表”顺序装订。
2. 补充完善建设单位申请书、设计单位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补充完善绿色建筑专篇、海绵城市专篇、外立面装饰篇章;补充完善空间分析图、功能分析图、道路交通规划图与组织图、停车泊位布置图、绿地及景观设计与分析图、竖向设计图、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消防规划图、防灾规划图。
    3.鸟瞰图应真实反映周边环境;补充完善平面图、立面图尺寸;小会议室两个出入口应大于5米;平面图与立面图不一致;立面图应标明图名;应明确地下车位数量;地下车库应设楼梯前室;核实周边地块名称。
三、 圣莲岛小学选址及指标拟定论证报告及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 原则通过,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 考虑学生出入的安全,合理设置主入口,建议调整至西侧;减少人行、车行出入口;扩大校前区空间;优化布局,可考虑将幼儿园功能一并设置;适当缩小运动场,设计为200米的标准跑道;建议作底层架空层设计,并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位及机动车位;进一步优化屋顶绿化设计。
    2.结合圣莲岛特色,优化协调建筑风貌及建筑外立面,丰富坡屋顶;主教学楼山墙山水壁画较大,破坏建筑整体性,适当减小壁画面积。
    3. 将消防车道设计成景观步道,不符合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
    4.补充完善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5. 建设单位应向市人防办申请异地建设并缴纳异地建设费。
符合性审查意见: 1.规定性控制指标因未出具规划设计要点,无法进行审核。
2. 补充完善竖向设计、夜景专篇、给排水规划图、消防规划图、停车泊位图、1:500总平面图蓝图。
3.效果图中门卫超用地红线;底层平面图缺指北针;正立面、左立面、右立面、背立面图纸名称错误;平面图与立面图不一致。
4.外墙装饰不能采用真石漆。
(建设工程科整理)
 
出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规划主管金欣;高级工程师何彬;二级注册建筑师唐茂华;二级注册建筑师张唯;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船山区区政府、民航飞行学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毛海涛、陈文松、刘官海、任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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