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1日至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遂宁市地方病及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遂市地防办发〔2012〕3号)要求,重点督查狂犬病防制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犬只登记管理,犬只免疫,养犬审批发证,违章养犬、恶犬、流浪犬、病犬捕杀,狂犬病防制知识宣传教育,犬伤就诊者救治及狂犬疫苗使用、狂犬病防制经费落实等情况。
二、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在对县(区)进行全面督查的同时,各督查组还须抽查1-2个乡镇。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射洪县、大英县
组 长:邓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成 员:杨应茂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唐思伦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田友云 市公安局干警
邱 凌 市畜牧食品局干部
联系人:唐思伦 联系电话:13982553999
第二组:负责督查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业园、河东新区
组 长:程幸福 市卫生局调研员
成 员:邓成立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向华文 市公安局干警
尹念春 市畜牧食品局干部
漆明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联系人:邓成立 联系电话:13982528898
四、工作要求
督查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向督查组提交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各督查组于9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