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依法统一行使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事项现场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查处情况;依法移交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司法联动、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考核评价、人员培训等﹔直接负责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其余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开展执法。主要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事项现场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查处情况;依法移交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司法联动;参与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行政上隶属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领导,2020年度由遂宁市环境保护执法支队更名为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全市按计划更换3台、增购4台执法车。加强测管协同,增加委托监测投资金额。对环境执法船进行起水维修。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创新业务培训方式,全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及基层网格员发现处置环境污染问题能力。
二是从严环境执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解决公众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主观故意、污染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从快、从重办理,同时强化联合惩戒、宣传警示。
三是强调罚教结合。坚持服务民营企业相关政策,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发挥党员服务队作用,加强对污染源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指导。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拒腐防变,围绕执法敏感岗位,继续开展监督、警示相结合的教育引导,杜绝执法人员出现“吃拿卡要”、人情执法、恶意执法、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派驻船山区执法大队、派驻遂宁经开区执法大队、派驻市河东新区执法大队、派驻遂宁高新区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65万元,上年结转35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2万元。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348.3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2.27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船山大队人员上划至我队,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560.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万元,占6.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65万元,占93.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支出预算5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5万元,占89.83%;项目支出57万元,占10.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560.6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2.27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船山大队人员上划至我队,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65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收入35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560.65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船山大队人员上划至我队,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万元,占7.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1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39.12万元,占6.98%;节能环保支出458.05万元,占81.6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1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医疗费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39.21 万元,主要用于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数为2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保护管理实务(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323.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监测与监察(02)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9)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执法车辆更换。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39.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数量和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60%。主要原因是考虑2021年厉行节俭,车辆更换运行费用较而有所降低。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2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年审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68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68万元,差旅费2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1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监察工作会议召开计划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培训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俭,培训从简。
(三)差旅费较2021年预算上升35%。主要原因是船山大队人员全部上划至我队,经费从2021年起纳入市级财政保障。
九、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96万元,较2020年预算108.07万元增加33.89万元,增长31.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监测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