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炳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及时兑现船山区与国开区区划调整审计认定债权债务及河东新区应承担下穿隧道建设资金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托管区债权债务问题。市审计局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组织人员指导和委托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船山区和遂宁经开区2014年行政区划托管调整后的债权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相关核实数据和建议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审计局《关于船山区与国开区2014年区划调整债权债务审计调查情况的函》(遂审函〔2016〕71号),2次组织市审计局、船山区财政局和遂宁经开区财政局沟通协商,形成了《关于划分船山区、国开区区划调整后债权债务的建议》,就船山区与遂宁经开区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市财政局意见。同时,市财政局根据遂审函〔2016〕71号,将审计认定的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双方债权债务认定数和工作要求以《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划分调整后债权债务的通知》(遂财预〔2017〕19号)印发了船山区、遂宁经开区财政局。
近期,市财政局结合你提出的建议,又召集船山区、遂宁经开区财政局专题研究债务资金支付问题,由于双方财政资金调度都比较困难,暂时无法实现向对方支付债务资金。市财政局正在积极协商,力争取得实质效果。
二是关于市河东新区欠拨观音湖下穿隧道建设资金1.73亿元的问题。目前,观音湖下穿隧道建设尚未完成决算审计,经市财政局与市河东新区管委会研究,市河东新区同意在今年9月底前支付500万元,12月底前支付500万元,其余资金根据决算审计结果进行清算。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及政府债务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理解。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陈川;联系电话:0825—23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