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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度 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 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区、园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保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28号),现预下达你区2020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如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川财预2010125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

二、该项指标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将支出列入“2130506—社会发展科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请各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各地人社部门应按照要求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填写四川省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资金(养老保险)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要求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填写四川省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资金(医疗保险)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报四川省医保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上述绩效目标由四川省医保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财政厅,财政厅将在2020年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预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分配表

2. 四川省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资金(养老保险)区域绩效目标表

3. 四川省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资金(医疗保险)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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