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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遂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 发展规划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7-15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安全生产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日益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矛盾与问题,结合我市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特制定“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力争到2015年末使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管理水平,把遂宁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社会。

一、“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回顾

(一)基本情况

过去五年,我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高度重视,政府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

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2005年以来,每年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均控制在两起以内。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件数持续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与2006年相比,各类事故由1457起下降到1053起,降幅为27%;死亡人数由112人下降到80人,降幅为28%;受伤人数由728人下降到474人,降幅达34%;亿元GDP死亡率由0.46下降到0.16,降幅为65.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99下降到2.28,降幅为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领域和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火灾事故多发。

安全生产责任不够落实。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格,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严重,部分企业无机构、无人员、无资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重滞后;街道、村社等公共安全领域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不足、经费欠缺、装备落后,不能适应现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

公众安全生产意识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和深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群众安全意识不强。

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缺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匮乏,应急救援物质储备严重不足。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察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兴安”和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努力建成本质安全型社会,实现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注重预防、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坚持总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安全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切实增强,政策干预更加有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形成较为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

(四)安全生产十二五指标规划体系

1.相对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

(4)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35%以上;

(5)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

(6)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2.绝对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工矿商贸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4)重特大事故为0;

(5)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6)化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7)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8)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9)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0)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1)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13)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010年水平;

(14)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5)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16)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17)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18)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认真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述职、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干部任免、评先评优中安全业绩考核力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向社区、村镇延伸。进一步完善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防控工作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以食品、交通、建筑、医疗、消防、水利、化工、地质、电力、环境等十大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工作基础,推进公共安全防范的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和标准化,用5年的时间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转和公共安全群防群控的机制,防止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公共安全的持续好转。

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鼓励企业参与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加大伤亡人员的赔付额度,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改进,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将企业安全设施核准审批落到实处,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

完善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水利设施、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三)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1.道路交通:进一步完善道路安保措施,强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和减速带,全市每年完成波形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应达3万米以上;加大对交通运输客运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客运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建立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驾驶员淘汰机制,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力度;以营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为重点,先期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并逐步推广到其他运输车辆,实现车辆运行信息、动态监管;强化道路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切实加强私家车辆、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善农村道路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车辆和安全工作台账,全方位做好挂牌入户、驾驶培训、年审检测、维修报废等工作,并把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列入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2.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严格非煤矿山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

3.危险化学品: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合理布局,强化化工产业集中区风险评价,严格规划。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预警机制,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以及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到2015年,15类风险大的危险工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集散性自动控制(DCS)和紧急停车(ESD)系统,涉及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和紧急连锁控制,推动化工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4.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淘汰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生产规模小的生产企业,支持部分区域位置布局不合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的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骨干生产企业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加大打击使用国家违禁药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到2015年底以前,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部位全部实现视频监控;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建设单位将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得到有效使用;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对重点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制度;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有效预防伤亡事故。

6.消防安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防监控与预警。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提高消防队伍装备。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建立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整改。

7.水上交通:加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实现重点水域和船型标准化;强化渡口、码头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航道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建立完善水上应急搜救队伍,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

8.特种行业及其他:严格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实施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民用爆破器材的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培训,突出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创新监理方式,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电力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电力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设备和技术操作违反程序等引发的事故,对水电站大坝进行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加强对大、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关、严格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务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监管

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建立完善全市职业危害数据库。加强对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机械、化工、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预防与控制,及时排查、消除重大职业健康危害;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制度,到2013年,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到2015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达70%,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80%;定期公开企业职业危害信息,到2013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同时,安监部门将定期将辖区内职业危害严重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名单在主要媒体曝光;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深化职业健康示范企业试点建设,推进职业健康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实施考核,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加强卫生、工会、人社等部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到2015年,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职业病发病率大幅下降、重大职业病事故显著减少,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加大“科技兴安”实施力度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加大市、区(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注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装备水平,为安全生产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着力推动乡镇、街道机构健全完善,进一步理顺基层安全执法职责。积极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河东新区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执法案例、执法档案等各类数据库,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对市、区(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应急指挥通讯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和专用执法技术装备、现场检测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力度,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需求,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到2015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80%和70%,装备到位率要达100%;逐步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贴,充分调动基层安监执法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服务、安全评价、信息技术、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制定完善专家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积极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决策辅助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水平;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驻企安监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行重点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制度。组建专兼职的安全生产义务咨询队。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强化对政府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村、社(区)基层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全民教育,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和中、小学教学内容,实现长期化、专业化、制度化。全方位进行社会安全、公共安全、信息安全、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地安全生产的经验做法,鞭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以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分阶段建立覆盖区(县)、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内网、专网和广域网)。2013年,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对市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区(县)安委会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网络覆盖率要达85%以上,至2015年,对市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县)、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单位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并进一步向其他企业延伸,推进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促进社会本质安全。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构建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培训、物资储备、科技装备、救援队伍、专家咨询等六大支撑体系。完善市、区(县)、乡(镇)、企业四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专业为主、专兼结合、群众参与、平时预防、险时救援”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批专业和兼职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培育,使其成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社会补充力量。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储备,提高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积极开展灾后评估。2013年,初步建成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物资储备库)。2015年,各区、县及重点企业建成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完成义务救援队伍组建。确保市、区(县)、乡(镇)、企业四级应急救援体系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做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处置有序,评估有力,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效应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和新闻发布制度,即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及责任追究情况,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公民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指导,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专业实行备案制度,严格实行教考分离;积极整合现有培训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培训基地建设。2011年将培训基地列入全市发展基本建设计划,2013年完成对培训基地建设的论证、规划,力争奠基动工,至2015年,完成培训基地基本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开展实景实战教学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形成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现场实战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五、“十二五”规划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统筹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突破控制指标的政府或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对考核优秀的部门以及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三)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继续推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安全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标志、标识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根据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每年要按照GDP值的0.1‰标准预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以确保安全生产科技推广、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保证金提取制度,以保证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赔付能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六)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

六、“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实施与考核

(一)强化规划编制,做到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根据规划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要对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细化分解,确保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具体工作中,严格实施目标考核。

(三)科学评估考核,确保规划实施

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将规划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到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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