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405号),现预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统筹用于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二、抢险救援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08应急救援”;受灾群众救助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三、请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通知应急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上报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审核后报省应急厅,应急厅审核后报财政厅备案。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 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生活救助)
3. 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地质灾害救灾)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