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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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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4.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拟订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拟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全市药品、医疗耗材招标采购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推进参保管理精准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全民参保责任制,细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摸清全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实际参保人数底数,加强参保人员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形成本辖区全民参保计划数据库。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做好不愿参保的、不便参保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前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精准推送式宣传,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全面落实现行医保扶贫政策,做好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和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身份标识,按救助政策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完善参保缴费服务机制,探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模式,巩固提升参保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推行“基层办”“线上办”“掌上办”,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健全医保参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撑、经费保障、工作督导、绩效评价等保障要素,确保参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推进经办服务便捷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做好“一件事一次办”“市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医保经办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所有医保经办清单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线上线下、方便可及的医保公共服务网络。做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及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和业务经办规程,推进异地就医备案“省内跨市州通办”,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联网范围。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好差评”制度,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水平。

3.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发挥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发挥好联合惩戒、协同治理作用。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开展集中培训,以查代训、突出实战,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智慧监管、数字监管、多元监管、联动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复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保专管员”制度,督促医疗机构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异地就医监管,探索开展联审互查。推进集中宣传引导、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群众举报奖励等监管制度落实,坚决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4.推进数据支撑智慧化。加快推进省市医保数据共享交换区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运维机制。持续优化数据治理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以数据为驱动力,为基金监管、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等工作赋能。对接全省医保信息平台核心系统,推进“智能场景监控”试点项目与省医保信息平台融合,进一步拓展功能、扩大监管覆盖面。规范完善智能场景监管系统使用规程,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和操作权限,确保系统应用实时有效、实时安全监控。充分发挥全省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传、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建设及应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互联网服务。

5.推进医保改革高效化。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完善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推进门诊慢特病全省统一,探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机制,逐步将辅助生殖等技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推进完善全市普惠型商业保险制度,强化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药械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药械集采信用评价制度、药械招采平台管理办法,落地国家组织的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工作。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制定工作,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评估,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按程序进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全面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组织全市医疗机构申报院内制剂纳入全省目录。落实《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和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办法。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优化DRG分组结果及病组权重,完善DRG倾斜付费和考核机制,做好DRG系统与省平台的对接工作,推动DRG改革行稳致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8.2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7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了242.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56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41万元,占57.26%;上年结转242.85万元,占42.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5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万元,占47%;项目支出301.16万元,占5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8.2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7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增加了242.8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25.4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09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282.86万元,占86.92%;住房保障支出19.26万元,占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党组织活动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1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购置、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调研、因工作业务交流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为新能源车,日常能耗费用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疗保障各项业务、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1万元,其中:会议费3.21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分会议改为视频会议进行,减少了线下会议费支出。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除专项工作所必需外其它培训不再开展。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30%。主要原因是参与省局组织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配合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等工作,导致差旅费有所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7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49万元,减少19.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台式电脑、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1个,涉及预算325.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218.37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48.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58.3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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