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2-0002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2-08-31
  • 发布日期: 2012-08-31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8-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林农利益,支持林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关于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的要求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财金〔2012〕26号)精神,森林保险扩大到全市,并纳入“无赔款优待”政策试点范围。现将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承保比例:2012年,森林保险按100%的比例承保。

  (二)承保数量:纳入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森林面积(不含射洪县)91.41万亩(其中:商品林22.32万亩,公益林69.09万亩。各县(区)承保数量见附表)。

  (三)补贴政策

  公益林:财政补贴总比例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5%(市财政对船山区(含三园区)、安居区补贴8%,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自行承担)。

  商品林:财政补贴总比例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20%(市财政对船山区(含三园区)、安居区补贴8%,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自行承担)。

  二、工作进展

  森林保险工作于2012年 9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森林保险由林业部门牵头。市、县(区)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林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有关森林保险政策措施,制定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遂宁市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承保数量分解表

  附件

  

  遂宁市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承保数量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品种
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合 计
森林保险(公益林)4.5423.5631.099.9069.09
森林保险(商品林)5.4612.001.663.2022.32
合 计10.0035.5632.7513.10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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