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84号),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543万元。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和《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要求,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新建小型水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新建(整治)小型水源工程等。为保证建设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现将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公告表.xls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