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10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完成率达127.3%。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了224.2元,完成率达97.5%;农村低保对象累计人均补助达到了113.3元,完成率达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