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乡村振兴局职能简介
2021年6月2日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遂编委发〔2021〕20号)精神,原“遂宁市扶贫开发局”更名为“遂宁市乡村振兴局”,未印发“三定”方案。按照中共遂宁市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3期,市乡村振兴局承担的职能主要为:市乡村振兴局制定行业规划、重大资金项目安排、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等重要事项要报市委农办主任办公会审议。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关工作。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具体工作。
(二)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促进计划,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体系,通过日常监测、集中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县级帮扶措施库管理,因人因户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探索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机制,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调整一批、盘活一批”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深化就业帮扶,支持帮扶车间发展,增加公益性岗位补助,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有劳动力脱贫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完善更高水平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各级防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互联互通、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全力防范化解因病、因学、因老、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返贫致贫风险。
二是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化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五化五美”“三园一体”,创新培育“美丽乡村+”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文创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做好精品示范村运营、管理等“后半篇”文章。瞄准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梯次分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4年力争建成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07个,努力争创一批中、省乡村振兴示范单位。认真落实“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与清华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建设校地合作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等培训,激发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
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计划在64个村、新(改)建18067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探索“厕污共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与“千村示范”工程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实施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道路美化、庭院靓化“六大专项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舒适度。支持射洪市积极争创全国村庄清洁先进县,船山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项目。
四是大力实施乡村治理助推行动。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一长五联”乡村治理积分激励,持续擦亮遂宁乡村治理品牌,争创新一批国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村。推动数字乡村治理,用好“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实现50%以上的村庄上星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村级事务管理效率。持续抓好蓬溪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助推移风易俗走深走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乡村振兴局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75万元、无上年结转数;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农林水支出47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3万元。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0.7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入预算55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支出预算55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5万元,占70.95%;项目支出160万元,占29.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0.7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75万元,无上年结转数;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农林水支出47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0.7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万元,占6.34%;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占2.51%;农林水支出473.41万元,占85.96%;住房保障支出28.63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91万元,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用车租赁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经费、乡村振兴相关宣传经费、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经费以及四川省扶贫基金会遂宁分会工作经费等专用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补助等。
公用经费7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内相关部门来市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考核督查、对口帮扶和市内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交流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基层工作调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18万元,其中: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33.1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机构改革,与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召开部分会议,故会议费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机构改革,与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培训计划。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统筹督查、调研等工作安排,减少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4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8.65万元,下降27.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6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