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号:“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5号
(总第106号)
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
捐赠款物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和省审计厅要求,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遂宁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492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66.75万元、省级资金368.37万元、市级及以下资金11993.31万元;实际使用10004.63万元,其中:医疗救治支出0.36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22.32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7780.3万元、其他支出2201.65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遂宁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504.2万元,支出2261.86万元,结余242.34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32.8717万件(折价1279.47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26.716万件(折价1253.38万元),结余6.1557万件(折价26.0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方面
1.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资金180.1万元。
2.部分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未专账核算。
3.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捐赠物资方面
1.个别单位接受捐赠物资台账登记不规范。
2.个别单位接受捐赠物资数量与上报报表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已经进行了整改,促进了捐赠款物的高效使用,资金、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