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遂宁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紧迫性的治理问题,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提升,重塑治理版图、优化治理体制、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探索深化“遂宁之治”,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党建引领有力。市委坚持高位统筹,创新党委政府统揽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构建市、县、街道、社区、小区五级治理体系,制定了《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设立了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研究制发《关于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意见》《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制度性文件,强化了对基层治理的宏观指导、全面统筹和具体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局面。依托区域化党建、区域化共治、区域化服务“三个联合体”,推动符合条件的规范管理小区、无管理小区党的组织覆盖率达100%,构建协同联动的小区治理格局。积极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机制,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10项制度,指导1445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履职保障和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有效衔接,推行党务公开信息化,清理公示小微权力清单,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
治理版图优化。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务,奏好“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的“四部曲”。通过改革,全市乡镇(街道)从131个减为95个,减少36个、减幅27.48%,平均人口3.95万、平均面积56.57平方公里,均比调整前提高38%;建制村从1890个减为1109个,减少781个、减幅41.32%,平均户籍人口2407、增幅68.1%,平均面积4.4平方公里、增幅69.2%;村民小组从19847个减为8499个,减少11348个、减幅57.18%;社区从324个调优到336个,增加12个、增幅3.7%,解决了镇村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密、实力弱等突出问题,系统性重塑了遂宁经济地理版图,构建了“1+3+6+20+200”城乡发展新格局。着力推动街区、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治理,形成“四个一”工作格局(即“治理空间一张网络、下沉服务一个漏斗、治理力量一支队伍、服务资源一幅地图”),统一划分为3014个社区治理微单元,52项社区公共服务一体集成,4796名社区一线人员一体集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化一体集成。
治理职能聚焦。积极下好先手棋,在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同时,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将102项直接面向群众、点多面广的审批、执法等权限事项全面下放。将上级派驻机构力量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建立“社区发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破解街道“责任无限、权力有限”瓶颈难题,昔日的“行政末端”加速向“治理枢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累计投入经费3.8亿元用于城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5%。推进基层减负,清理规范乡镇(街道)、社区挂牌和工作事项,制定街道“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社区职责清单、工作事项服务清单。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治理项目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家庭教育、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等43项基层治理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或社会组织承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一个平台集成、一揽子项目服务”。
治理队伍专业。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公开招考时对持证社工给予倾斜加分;探索形成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街道领导班子一批、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一批、经考核考试在编制限额内按程序聘为街道事业编制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法。遂宁作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建有8个社会组织孵化园,规范培育社会组织3926个,建成33个社工站,吸纳89名专业社工服务,注册志愿者超过53.8万人。按照“全脱产、专职专业”思路,面向优秀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涉农大学生等群体,选拔94名职业村支书,制发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提升3年计划,回引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748名、培育后备力量243名、发展农民工党员580名。以“遂州英才”工程为统揽,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引导4826名医生、教师等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治理阵地亲民。通过国有资产划拨、调剂、租赁、新(改扩)建等方式,将服务阵地向小区院落、公园广场、单位(企业)延伸,推动街道打造“社区治理综合体”、社区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双达标”建设、小区(院落)嵌入“邻里之家”,实现社区综合体为民,党群服务中心亲民,“邻里之家”便民。推动阵地亲民化改造,已建设邻里之家10个,主城区1/3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去“行政化、形式化、办公化”,实现了亲民化、适老化、无障碍化,新建社区阵地全部落实亲民化建设标准,56个社区试点将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党在城市基层的坚强阵地、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市级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对村(社区)1445个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集成便民服务中心、市民驿站、职工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中心等服务供给,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治理效能凸显。2020年,遂宁市以同类城市(地级市)西部第一、全国第五的优异成绩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全市21.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2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历史性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在近5年全省脱贫攻坚考核中,有4年获得“好”等次,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市;2020年,成功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船山区被列入首批省级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
第二节 城乡基层治理肩负新的时代使命
走好全国先行示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同时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上升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强调“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遂宁作为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先行先试任务。谋划一批有含金量、示范性的重大改革创新政策,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和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和遂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应有政治觉悟。
助推成渝中部崛起。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发展使命。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格局,立足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定位,依托与重庆市潼南区共建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大胆探索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治理新机制,奋力实现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
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是做深做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全面呼应把握“两项改革”后空间新格局和发展新态势,着力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夯实底部基础。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有利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夯实基层治理底部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有利于激活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需求,催生和做强社区家庭服务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城乡基层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新经济,缔造“以城乡社区为中心的遂宁邻里生活共同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快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更好发挥政府治理能力,注重激发社会协同能力,切实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坚持三治并举、共建共享。坚持推动“自治活力、法治良序、德治范式”融合并举,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坚持服务至上、增进民利。围绕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资源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丰富社会服务、增强自我服务,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机制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激发城乡基层治理新活力。
坚持维护和谐、助推发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以社区和谐夯实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根基;加快培育直接面向居民的社区服务、社区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目标任务
到2022年,通过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市城乡基层治理新内涵,党建引领、服务至上的新理念更加彰显,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的新机制更加健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新模式更加成熟,形态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场景更加广泛,全面实现机制更活、权责更明、布局更优、服务更好、队伍更强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到2025年,科学高效的治理框架更趋成熟,务实管用的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呼应互动的城乡形态高阶呈现,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和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治理得到理顺夯实,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宜居适度、条块协同、主体多元、服务优质、形态多样、温馨和谐的全市基层发展治理新常态。
专栏1 遂宁市城乡基层治理“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2年 | 2025年 | 属性 |
党建引领 | “两新”组织工作覆盖率(%) | 85 | 90 | 预期性 |
服务阵地 |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 | 70 | 100 | 约束性 |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社会活力 | 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 1.0 | 1.4 | 约束性 |
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化率(%) | 15 | 33 | 约束性 | |
常住人口志愿服务注册率(%) | 18 | 20 | 预期性 | |
社会企业认证(家) | 10 | 20 | 预期性 | |
组建社区慈善基金数(个) | 5 | 20 | 预期性 | |
社会组织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收入增长率较“十三五”末增长(%) | 20 | 30 | 预期性 | |
社会服务 | 城市社区“15分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 | 60 | 100 | 约束性 |
每百户居民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30 | 约束性 | |
已成立业委会小区占符合条件成立小区比例(%) | 60 | 100 | 预期性 |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点建设(%)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第二章 以党建引领打造基层治理核心力量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党的领导根植于基层、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以市、县、街道、社区、小区五级党组织为动力主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助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党建新格局,有力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共促共进。
第一节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发展优势。全面加强党委领导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的宏观指导、全面统筹和具体推动作用,着力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到基层。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居民主体的基层治理框架,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优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方式,强化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让社区回归抓党建、抓服务的主责主业,真正发挥领导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积极推动在居民小组、治理网格、小区院落新建党组织,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党组织覆盖。探索设立社区大党委,全覆盖设立社区大党委,整合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组建区域共治联盟,探索建立议事协商、承诺办结、双向清单等机制。健全“双报到”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报到登记、服务纪实、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度办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各领域党员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小区治理服务工作。
第二节 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
加强居民小区治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治理格局,着力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小区治理体系。探索按街区划分治理微单元,推进小区院落党组织、居民小组、治理网格、业主委员会或自治管理委员会“四位一体”整合治理,将社区兼职委员及社区治理、环境物业等专委会建设作为制度安排,形成“多网合一”小微治理架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居民点)全覆盖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小区,按照派驻组建、组织关系接转组建、部门单位兜底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在党组织的主导下依法依规设立小区居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推行党务公开完善居民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的监督、评议和管理体系。以区域化党建为核心,优化居民小组,探索社区服务与物业服务融合发展。
第三节 全面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规范党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2025年,规范管理小区、无管理小区党组织覆盖率力争达到100%、80%以上,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占符合条件成立小区的比例达到100%。选优配强书记,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四节 打造党建引领、精准高效的便民服务场景
做实网格党建。统筹整合党建、城管、综治等各类网格力量,推动党建工作与网格化工作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全科网络”“全要素网络”,形成“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格局。通过网格再细分、力量再下沉,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神经末梢”,努力实现资源再整合、服务再精准、效力再提升。
完善服务体系。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生活工作需求、提高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生活质量为主要目标,着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区各方参与、相邻区域共建共享”的多元服务机制,构建涵盖就业社保、养老托育、扶残助残、医疗卫生、家政服务、物流商超、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体系,实现便民服务“因人而异”“全民友好”,形成互助共享、精准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景。到2025年底,依托遂州绿道,以1.5公里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批社区综合体,串联城市公共设施和开敞空间,城市社区“15分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达100%;乡村社区骑行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居民覆盖率达80%。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布局建设一批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社区CBD示范区,推动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以自治强基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通过孵化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社会企业,探索建立“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深化自治实践,推进社区规划师试点,建立群众参与社区规划建设机制,助力基层治理创新,全面激发治理新活力。
第一节 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
完善“五社联动”治理框架。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等要素整合联动,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基层治理行动框架,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推动社会工作加快发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健全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到2022年,实现片区化社工站全覆盖,省级示范社区社工室全覆盖。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禁毒、矫正、医务、学校、企业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社区社工人才计划”,到2022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专业社工;到2023年,培养1000名社区社会工作人才。
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措施。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创新实践,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服务。完善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嘉许制度,完善星级志愿服务站点创建评定体系。加快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到2025年,常住人口志愿服务注册率达20%。整合社会工作站平台资源,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到2022年,乡镇(街道)志愿服务站实现全覆盖。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建立和完善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社区“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机制,加强社区治理基金的设立指导、过程监管等综合服务,到2025年,实现全市街道社区治理基金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乡村治理基金,基本形成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 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
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支持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行业组织,培育空白、急需、品牌组织。鼓励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平台型社会组织,依托社工站大力培育自组织。建成6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培育100家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实现街道和涉改乡镇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家功能型、枢纽型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加强本土化社区治理核心团队建设,增强社区治理理念、技术、团队、标准输出功能。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纳入党建评星定级,财政给予奖补。总结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经验,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重大安全事件防控,强化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建设韧性社区。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载体,健全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
第三节 推动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
大力培育社会企业。盘活镇村两项改革形成的各类存量和增量资源,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转为社会企业。鼓励发起成立社区治理基金会,建立社区微基金,吸纳社会资金资源投入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促进社区资源有效整合,助推社区融合发展。到2022年,社会企业认证达到10家;到2025年,达到20家。
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坚持社区、政府、资本协调发展,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场景营造、信息化建设、社区智慧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大力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广发展社区内置金融。构建“专委+社会企业+治理微单元”机制,探索社会企业进入环境、物业等社区专委会。
探索发展社区经济。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科创、文创平台,打造社区孵化、园区转化的双创生态。加强社区就业创业工作,鼓励规范社区小店经济,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充分利用驻区企事业单位资源,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创新创业培训。积极引入便民利民高效的属地型社区电商、共享经济。结合城市老旧院落改造、产业园区集聚提升等,与社区亲民化改造相衔接,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社区试点,挖掘、传承社区传统文化、本土历史文化,通过社区邻里节、邻里年货节、义集义卖等项目化运作,活化社区资源,发展社区经济,建设活力社区。
第四节 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治理项目服务
健全指导目录。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门而受众相近、业务相似的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深化项目化驱动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设计服务项目,整合社区资源、撬动社会力量、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实现“一个平台集成、一揽子项目服务”。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推动费随事转、人随事转、物随事转。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社会救助经费统筹力度,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基层治理领域。建立城乡基层治理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评审评价、购买服务、绩效评估等系列制度,规范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发挥更大效能。
第五节 打造全民参与、协商民主的和谐宜居场景
拓宽全民参与渠道。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建立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广“六手印记”“乡约银行”“小区110”等机制,为居民参与提供丰富载体。
完善协商民主机制。以自治为基础,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议事会制度,完善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席协商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村(社区)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抓好协商成果督促落实。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逐步丰富居民参与公共事项决策的有效形式。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
第四章 以法治保障构建基层治理新秩序
开展基层治理专项地方立法调研,制定完善基层社区发展治理规章,构建法治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厚植法治力量根基,培育和强化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以法治为保障构建基层治理新秩序。
第一节 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市域协同、一体运行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加大市域协同统筹力度,加强服务运行、标准制定、政策衔接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培育和壮大一批社会、市场类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丰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运营,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差距。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村(社区)辐射。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融合,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
保障特殊群众权益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困难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困境儿童、单亲困难母亲等重点对象提供及时、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依据法律援助事项调整范围及相关规定,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机制。
加大服务保障完善服务监督力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设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探索通过捐赠、依法设立公益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监督评估,探索第三方评估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专栏2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程
1.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和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要素集成、部门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心理咨询等“一站式融合法律服务、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打造社区“法律便民店”。 2.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增效工程。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提高智能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制度。打造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清单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 3.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强健工程。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岗位人员培养,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团队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鼓励法律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
第二节 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基层治理依法决策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政府决策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决策。严格落实基层治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加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健全基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编制基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健全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依法厘清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权责清单,实行准入制度,减轻基层负担。推进基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保持社会治理政策体系与法律体系的衔接统一。打造基层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选优配强从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支持执法机构负责人由具有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职责,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健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县直部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基层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建立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建立培训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第三节 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
推进社区共同体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原则,实现社区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拓展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广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民主恳谈、村务监督等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
加强社区系统治理。充分发挥市社区建设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动态调整部门职责分工,推进社区治理事项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出台部门间衔接有序、合作有效的基层治理事项操作指引。
提升社区法治水平。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数占村(社区)总数不低于10%。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设立街道“政法直通车”工作站。逐步配建“社区法律之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活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中心的基层调解联动机制和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机制。
第四节 探索试点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健全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职责清单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建立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挂牌督查问责三项制度,推动自治职能归位。
创新社区服务权责对等机制。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确需社区承担的临时事项,须报请县级政府同意,所需工作经费下沉社区管理使用。通过充实人力资源或技术赋能等方式承接法律援助等职责,实现社会治理服务下沉。
建立基层减负保障机制。强化基层法定职责,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主责主业,控制临时性任务和工作安排,实施管理减负、系统减负、数据和报表减负、新技术减负、移动应用整合减负。建立减负常态化机制、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机制,持续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第五节 打造工作规范、互通互认的便民政策场景
优化完善便民服务站点和服务体系。全面启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集成式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进金融网点、超市、卫生服务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到2025年,力争达到“场地建设达标、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队伍素质优良、体制机制合理、工作优质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建设要求。
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导办服务制”,推行“无差异受理”模式、“一枚印章管审批”及“一个平台办业务”的运行机制。优化基层系统手机APP在线实时审批功能,实现服务事项实时推送、审批事项短信告知、乡镇干部随时随地线上审批。推行帮办代办教办等服务机制。
推动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基层政务服务跨平台、跨区通办。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基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探索异地社保、养老服务等政策互认试点。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群体办事需求,推行“一事联办”,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
第五章 以德治润化滋养基层治理引领力
发挥道德在基层治理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强化德治教化,挖掘德治资源、强化道德约束、传播德育能量,努力提高群众道德修养,有效激活基层治理引领力。
第一节 大力推进文化建设
以文养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挖掘巴蜀文化、绿色文化、涪江文化、诗酒文化、曲艺文化、书院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的德治资源,采用“手绘遂州、影藏遂州、口述遂州、家传遂州”,培育一批具有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的“德润遂州”文化品牌。持续实施“崇德尚礼·善行遂州”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展示、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促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常态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文化广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道德教育阵地建设。到2025年,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全覆盖,加快构筑全市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
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指导健全“一约四会”制度,规范运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将“扫黄打非”工作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节 积极发展群众性评议组织
建强组织。加强党建引领,探索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德评议组织,即道德评判委员会、道德评判团、道德评议小组。
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道德评议工作制度,改进评议方式,健全运行体系,夯实评议工作的群众基础。建立群众评议组织成员库,通过群众民主推荐广纳社会各界人士,不断扩大道德评议队伍,有序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第三节 强化道德约束评价
健全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建立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细化德治评价指标,及时评估德治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以实时调整优化治理措施。
强化运用。大力推广“乡约银行”“道德银行”等积分管理做法,将居民日常道德等行为量化积分,激发居民的道德自觉。以道德积分良性互动循环,教育引导辖区各类主体参与基层治理。
第四节 打造文化品位、家园情怀的宜居宜游场景
遂州魅力场景。依托遂宁文化底蕴,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开展丰富多样的民俗文化活动,强化精神纽带作用,厚植德治文化根基。营造延续遂宁味道的生活气息,弘扬和展示遂宁文化,营造融合传承、慈善、包容、和谐的城镇社区文化场景,彰显当代德治文化魅力。
乡风文明场景。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加强文化氛围营造,举办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文明乡风建设,提升道德修养。以农村社区为布局形态,对具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的农村社区,引导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一三产联动型的农文旅融合型社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延续德治生命力。
第五节 倡导居民共享和谐、建设社区和谐共同体
完善居民自治制度,通过居民公约、居民议事、制度保障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倡导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建立健全社区绿地、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维护认领的志愿服务积分机制。打造“美丽街区、宜居社区、幸福小区”,开展最美街道、最美社区、最美院落、最美阳台等评选宣传活动。推动书法、舞蹈、手工等社区兴趣小组在居民院落全覆盖,强化居民交流互动,倡导向上向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鼓励建立“共享工具屋”“互助维修服务”等,通过邻里共享资源、互帮互助拉近邻里关系,营造社区共同体意识。
第六章 以智治支撑打造基层治理新体验
以智能技术实现治理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推动治理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治理机制的变革与治理技术的创新结合,以智能化建设的新成果全力破解制约基层治理的关键障碍。通过建立数据汇集整合、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基层治理新体系,以智治提高基层治理效率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遂宁社区云”,实现智慧社区建设的安全性、服务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第一节 推广便民智慧服务体系
加快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大数据+”集成管理平台,归口整合部门在村(社区)层面的信息系统,为跨业务、跨平台的信息开放接口,推动基础数据向村(社区)有序开放,构建市、县、乡、村“一网统管”的政务大数据融合应用体系,为基层政务服务的智能化、精细化提供数据和平台支撑。
构建智慧终端智能应用体系。建设市级APP,加快县(市、区)服务事项接入,实现政务服务、生活服务和社区服务全覆盖。在社区公共空间、小区楼宇、社区综合体、社区服务网点布设一体化信息服务站、自助公共服务终端,实现15分钟服务半径全覆盖。全面梳理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实现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在智慧终端的上线应用率到2022年底达到50%,到2025年底达到90%。
提升基层服务数字治理能力。建立“社区数字治理中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通过数据深度分析,描绘基层“社区画像”,建立大数据模型,实时发现群众“痛点”、民生“堵点”,实现精准治理。依靠数字治理,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动态管理民情台账,简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精准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基层治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发展社区智慧服务与管理系统。围绕社区居民生活的全链条服务需求,构建云端集成、智慧生活的社区智慧场景,丰富“互联网+服务”“物联网+服务”等模式,支持开发面向居民生活的智能化应用。推动智慧健康与诊疗服务、智慧养老服务、智慧托幼服务、智慧零售服务、智慧教育服务、智慧物业服务、智慧互助服务等融合发展,使智慧终端惠及千家万户、千店万铺,提升家门口社区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立智慧服务及管理平台的社区比例不低于70%。
专栏3 社区智慧服务场景
1.智慧健康服务。包含健康监测、健康指导等功能。 2.智慧诊疗服务。包含远程医疗预约、家庭医生管理等功能。 3.智慧养老服务。包含智能监测、服务预约等功能。 4.智慧托幼服务。包含可视幼儿照顾、幼儿启蒙教育等功能。 5.智慧零售服务。推动无人超市、智慧化支付手段的全面推广。 6.智慧教育服务。建立线上“社区学校”“技能培训”,助推实现终身教育。 7.智慧物业服务。实现在线缴费、在线报修、在线订购、家政预约等功能。 8.智慧互助服务。包括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时间银行等功能。 9.智慧科学普及传播服务。建立社区科普点,传播应用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两能力”。 |
第二节 建立智慧安防体系
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以人、房、空间三大基础数据库为基础,融合综治信息系统与网格化信息平台,促进“网格+综治中心+大数据中心”一体运行,形成立体、实时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生态系统。制定大数据共享正负面清单,编制社会治理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建设融社情、警情、案情、舆情等于一体的基层治理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
建设技防监控社区“天眼”。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视频监控资源,逐步开展现有监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加强社区公共安全视频资源与居民小区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社区视频监控资源与数据挖掘、人脸识别、人像追踪、车牌比对、智能预警、行为判断、地理信息等融合对接。推进“雪亮工程”补点提质扩面和“慧眼工程”“智慧平安小区”“智慧警务”等建设,建设高度整合、深度共享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系统。
搭建社区安防治理平台。建设纵贯市县乡村四级的“四频一网”视联平台,全部接入三级网格中心,通过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调解、视频接访、社情民意等功能模块,推动各类治安要素大集中、全时空、多维度、可视化呈现,实现重点管控、精准打击、指挥处置扁平化,为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载体,提升感知能力、防范能力、处置能力。
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建设智能安防系统,建立无死角的公共场所监控系统、全方位智慧门禁管理系统、24小时紧急呼叫系统、紧急按钮一键报警系统、火灾防范系统、燃气监测报警系统、特殊人群智能监控及先进的电子巡更系统。推动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新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老旧小区逐步实施因地制宜改造。到2025年,智慧平安小区覆盖率达到70%。
第三节 推进社区智慧交通体系建设
建设社区智慧交通监控系统。改变交通状况人工发现和处置的方式,通过前端智能感知系统,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处理和自动分析,对监控场景中的变化进行定位、识别和跟踪,实现社区交通运行状态的可视和可测。对交通拥堵、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远程提醒干预,实现“以机代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有效提升社区交通管理效率。
建设社区智慧停车系统。开发社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安装泊车智能感应装置,借助人、车、路信息系统以及交通管理平台,通过数据运算转换为可识别路线,引导触达社区区域车辆快速到达周边停车场,降低平均停车时间。集成社区潮汐式错时停车功能,鼓励中心城区、繁华街区的社区车位白天的充分利用,缓解停车难题,提高社区空间利用率。
建设社区智慧出行系统。基于交通大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构建“人、车、路”全数据感知的智慧出行系统。根据社区位置和场景,通过大数据实现社区公交线路、乡镇客运班线的优化、智能调度,实现公交、客运班线实时查询,节约通勤时间,提高通勤效率,努力实现智慧出行、无堵出行、绿色出行。
第四节 推进社区智能化升级改造
建设智慧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围绕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形成统一的数据汇集与分析,以“人、房、车、商、事、物”六要素进行专题展示、“一屏”掌控,助力社区运营精细管理、社区防控精准预警、社区事项精准服务,实现“互联网+社区”治理模式的升级。通过顶层设计,智慧社区向下打通智慧家庭,向上对接智慧城市,构建出良性运营的新社区形态。
搭建智慧社区应用平台。开发智慧社区移动门户提供居住管理、房屋管理、应急处置等功能应用和社区服务,让社区管理工作更高效,让居民更满意。通过投票决策、积分奖励等机制设计,让居民通过手机移动端参与社区共同表决事项,更好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公共服务部门与物业、居民多方联合的立体化社区协作体系。
推动新建小区智能化升级。制定新建小区智能化升级建设方案,鼓励新建小区分类开展智能化建设。通过新基建,打通社区网络和物联网网络,以用户为中心,以模块化的部署方式,精心打造智慧通行、智能安防、智能家居、设施运维等核心应用场景,提升生活品质,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到2025年,新建小区智能化率达到40%。
推动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分期分批开展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应用范围,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满足零距离、多通道、高触达诉求。注重智能化产品的互联互通、信息的整合利用,实现出入有记录、异常有动作、管理有协同、动态有更新,让小区更智能、更便捷、更宜居。到2022年,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5%;到2025年,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40%。
启动公租房智能化改造项目。根据阶梯管理需求,综合运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智能门禁和视频监控等设备系统,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管理、提示和预警,着力解决公租房在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约行为“识别难、取证难、退出难”等问题。到2022年,公租房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5个;到2025年,公租房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15个。
实施项目化市场化运作。推进投入机制与融资模式创新,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社会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管理方式科学化。
专栏4 社区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清单
1.智能门禁、智能门岗系统。智能门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技术、IC卡技术方便社区人员进出社区。外来人员、车辆通过“智能门岗”一键呼叫,物业智能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对话确认后,远程遥控开门,系统自动进行信息采集和留存。 2.智能监控系统。监控摄像机实现辖区监控全覆盖;在制高点安装全景AR摄像机,实现社区高点全景监看、隐患监管;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人脸识别等信息采集和识别系统;禁停检测球,禁停区域自动检测喊话;声光警戒摄像机,进入变电站附近提醒进入危险区域等。 3.智能安防系统。24小时紧急呼叫系统、紧急按钮一键报警系统、火灾防范系统、燃气监测报警系统及先进的电子巡更系统。 4.智能停车系统。对小区进出车辆统一管理,引导车辆、车位寻找、停车缴费。 5.智能物业管理系统。缴纳物业费用以及其他生活缴费,一键报修呼叫管理中心,自动报修、派单。 6.智能健康监测、防疫监控系统。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防疫检查等功能。 7.特殊人群智能监控服务系统。老年、残障、幼儿、独居人群智能监控系统,一键呼叫系统。 8.智能垃圾箱、智能垃圾房。垃圾箱自动语音提示垃圾分类投放;智能垃圾房在居民刷卡投放垃圾后,可积分兑换物品,追溯每家每户垃圾分类投放是否正确。 9.智慧配送、智能快件箱。满足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10.智能充电桩。侦测到电源电流过大的情况下,会自动断电,不会产生二次蓄电或者长期充电的现象,减少安全隐患。 11.智能路灯系统、智能园林浇灌系统。自动调整路灯灯光,自动进行园林浇灌,智能监控、一键报警。 12.智能社区媒体广告。包括道闸、电梯出入口广告,电梯轿厢、电梯封门广告,人行道、车行道广告,停车场广告等。 |
第五节 打造平灾结合、便捷智能的韧性场景
制定韧性社区建设的系统规划。充分重视韧性社区的价值与意义,制定韧性社区建设规划。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相关法规,纳入韧性社区建设的职责、权限规定,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韧性社区奠定法治基础。推广韧性社区建设试点经验,到2025年,韧性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50%。
打造基于韧性塑造的社区生活圈。城市社区生活圈按照“15分钟—10分钟—5分钟”三级层次、镇村生活圈按“镇—村—居民点”三级层次进行构建,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坚持平灾结合,提供就近公共服务空间,精准配置社区生活的公共资源,积极应对地震、洪涝、气象灾害及火灾、防疫等各类公共安全风险,提高社区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事先预防、应急响应和灾后修复能力。
加大韧性社区建设的物质投入力度。合理布局防灾避难设施和场地,预留功能混合的多样性公共空间,储备必要应急资源,注重日常与应急使用的弹性结合,具备防疫、防洪、通讯、能源等维持社区基本运营的能力。重视人口密度大的社区和老旧社区应急基础设施的改造、翻新和升级,消除有功能性障碍的应急基础设施。
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体制机制。构建多元的社区应急建设机制,明确驻区单位、社区居民、专家团队和社会组织平灾时期的职责、组织管理。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紧急动员机制、社区成员集体行动机制。完善社区灾前预防准备、灾时应急和灾后有序重建三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应对预案。建立资源统筹调配机制,保障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资源在应急状态下进入社区。
加强韧性社区建设的人员保障。加强社区应急演练,开展社区安全与应急知识、技能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应急处置能力。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重大安全事件防控,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借助专业化社会力量,形成自助、互助、公助相结合的危机应对格局。
建立平灾结合的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包含“人、物、房、车、道、设施设备”全信息支撑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提升社区基层单元的感知、分析、决策和预警能力,提升对各类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的及时排查和整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呼叫全响应机制,共同预防处理社区突发事件。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双向沟通,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提升危机处理效率。
第七章 以社区经济激活基层治理新效能
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场景,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盘活社区资源,激发社区发展活力,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升级社区消费场景,扩大社区就业岗位,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生活、生产、生态一体化社区。推动社区经济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着力夯实门户经济、枢纽经济、小店经济、流动经济基层治理基础。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激发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资源要素活力,强化村民参与意识,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到2025年,分梯次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至5万元以上,各县(市、区)培育20个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过50万元的经济强村,10个集体经济收入过100万元的示范村。
盘活用好土地资源。全面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实现20万元以下村“一村一社”全覆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方式置换产生城镇建设区可使用指标。提高村级在土地增值收入中的分配比重,增减挂钩结余用地指标出让收入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分成不低于50%。
合理开发物业资源。支持村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物业资产进行整体开发和招商引资。鼓励区位条件较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农贸市场等物业项目。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经营性资产折资入股,与企业合作发展股份制、合作制、混合制等联合开发经营,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
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办各类服务实体,提供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育、环境卫生、有偿代理等生活性服务,探索发展物流仓储、直采直配等农村电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财政出资的道路养护、公路绿化、河道清理等公共服务和小型投资工程。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和公益类小型项目管护主体,支持毗邻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发展乡村CBD。
扶持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充分依托村级集体拥有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人文特色等,积极开发、培育特色产业,建立集体经济项目库。延伸现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产业链,开发新的多元发展的产业链,深度挖掘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附加值。实施集体经济发展百村示范工程,整合支农惠农资金和涉农基础建设项目建立专项基金,对新型村级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第二节 鼓励发展社区经济组织
培育市场化运营的社区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兴办便民利民生产、生活服务经济实体,实行市场化运行。开展清产核资,健全社区“三资”台账,依法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从社区“两委”委员和党员、居民代表中推选经营管理负责人、监事成员。坚持办管分离,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到2025年,社区经济组织覆盖率达到50%。
以公益化导向发展多元化产业项目。坚持将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社区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地。大力扶持发展社区服务类、就业扶持类、资源增收类、城乡共促类产业项目,变“输血帮扶”为“造血发展”,扩大社区经济规模。2021年到2025年,社区经济规模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强化扶持激励政策。政府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向具有资质的社区经济组织倾斜支持,金融机构、投融资公司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探索实施社区服务(电子)券项目,对居民社区服务消费予以适当补贴,实现社区服务领域“一券通用”。每年奖励发展成效明显的社区经济组织。将社区经济组织纳入社区应急参与主体,支持做好社区周边药品、食品、防护物资等的销售、存储与物流管理工作。
专栏5 社区经济组织发展产业项目
1.发展社区服务类经济。开发养老、托育、助残、家政、物业等服务项目,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2.发展就业扶持类经济。在村改居社区、老旧社区探索吸纳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妇女等就业困难群众,开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生产,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3.发展资源增收类经济。盘活社区内闲置房屋、空地、广告位等,由社区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提供租赁服务,实现保值增值。 4.发展城乡共促类经济。搭建城乡资源链接平台,提供农副产品代销、生鲜供应等服务,鼓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农旅融合经济,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
第三节 培育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
加大社区家庭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力度。将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和家政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到2025年,社区养老设施达标率达到85%,乡镇(街道)普惠性托育点按每千人3个托位配备。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家庭服务。放宽准入,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机构,依法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办申报程序、社区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依托“互联网+”,提供“点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托育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到2025年,培育社区家庭服务业知名连锁品牌不少于20家。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托育、家政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养老、托育、家政等行业从业人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认定补贴。实施“养老托育家政培训提升工程”,每年培训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
开展社区家庭服务业试点示范。开展养老、托育、家政领域品牌、示范社区和领跑企业的创建工作,建立“白名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强化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与社区家庭服务的融合。探索社区家庭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模式,实现“一人一卡一码”,促进诚信监管。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全面执行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机构的税费减免政策,合理降低服务企业进驻社区的场地租金、电费、水费、气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对养老、托育和家政领域项目的支持,优先支持多业态融合发展的社区家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通过财政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养老机构、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对养老、托育和家政企业的相关保费支出等予以适当补贴。
专栏6 社区家庭服务业消费场景
1.社区养老服务业。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生活照护、物品代购,助餐助行,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健康监护,康复护理,膳食服务,老年教育。 2.社区托育服务业。全托、日托、计时托,上门服务,陪伴服务,保育服务,膳食服务,活动室,游戏室,阅读室,课后代管。 3.社区家政服务业。简单劳务型家政服务,如保洁、搬家、保姆、维修、干洗缝补、理发等项目;知识技能型家政服务,如育婴师、家教、护理;专家管理型家政服务,如理财、管家等服务。 |
第四节 扶持发展村(社区)内置金融模式
开展村(社区)内置金融发展试点。内置金融是在村(社区)组织内部置入以资金互助合作为核心的金融平台,具有贷款、财产变现、抵押、资产资源的储备和经营、产权交易等功能。试点在政府种子资金引导和行政监管下,由村(社区)“两委”和乡贤主导,组建内置金融合作社或联合社,让农户的承包权、集体成员权在村(社区)内置金融抵押贷款或股权化,实现资产变现,促进村(社区)经济发展。
出台村(社区)内置金融合作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村(社区)内置金融合作社发起、筹建条件与运营规则。制定内置金融合作社章程,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监事会监督下的理事长负责制。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贷款发放和回收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监督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村(社区)内置金融合作社相关监管部门。
鼓励村(社区)内置金融合作社提升服务功能。鼓励合作社为入社居民提供抵押、贷款服务,通过土地内部信托、存储、抵押,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鼓励合作社通过资金互助信用,打造新型“村社共同体”,提供养老等公共服务,利用组织、规模优势实现村民生产、供销合作。鼓励以合作社为平台对接政府和企业的农村产业项目,以合作社作为城乡互联互通的转换器,链接外部资源,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空间。
第五节 打造产城融合、活力多元的宜居宜业场景
打造以人为本的产业社区生态圈。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职住平衡的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打造高度融合的产业社区。塑造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公共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拉动生活娱乐休闲商业内需,构建景观宜人的优美环境,形成住、产、商、景全方位发力,人、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社区生态圈。
开展产业社区建设试点。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产业社区建设试点,到2022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到2025年,空间开放、服务多元、社群活跃的产业社区全域场景基本形成。
专栏7 产业社区服务场景
1.产业社区生活性服务。打造人才公寓、宿舍、公租房等居住空间,设立共享会客厅、共享娱乐空间、共享洗衣房、共享厨房。围绕园区、楼宇引入便利店、药房、理发店、健身房、餐饮店、银行、快递网点、洗衣店、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积极引入生鲜超市、精品酒店、影剧院、特色书店、时尚购物等品质消费空间。推动园区、楼宇的托幼服务500米覆盖率100%,提供学生代餐代管服务。优化社区医疗、教育服务。 2.产业社区生产性服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资源整合服务,提供研发、测试、检验、中试等科技服务,供需匹配、初步筛选、认证审核、代理采购、仓储物流、金融质保等一体化采购服务,金融贷款、风险投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人才服务。 3.产业社区双创服务。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版权服务工作站、商业咨询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市场化投资平台。打造社区孵化、园区转化的双创机制。辅助初创企业举办路演活动。建立社区众筹平台。 |
完善社区创业场景。塑造活力互联的社区双创生态,回引活力人群。整合企业资源构建多向联系的创新创业平台、投融孵化平台和人才服务平台,形成创业孵化、技能升级的社区创业场景。鼓励打造社区双创空间,配建“社区创新屋”等开放的创新交流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办公室,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主题商业等产业,定期组织双创培训、双创沙龙等。
完善社区消费场景。兼顾居民需求和市场逻辑,丰富和升级社区商业业态,围绕餐饮、购物、休闲、健身、娱乐等生活服务领域,采用股份制、众筹、资产入股等,引进培育品牌化、连锁化、智慧化社区生活业态,探索建设邻里中心、生活体验馆等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CBD,发展“O2O+社区”、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夜间经济,促进全龄、多层次、全时段的社区消费。
完善社区经济场景。以农业要素整合为基础,规模化特色化生产为抓手,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整合社区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化农业、科技农业、观光农业,促进农商文体旅的多业融合,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及生活水平。依托村(社区)产业基础,发展“农业+商业”“农业+文创”“农业+体育”“农业+旅游”“农业+康养”等新业态。
第八章 以主城突破带动全域基层治理新发展
围绕“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区域发展格局,突出中心城区区域发展极核,提升主城区发展能级,加快城市老旧社区发展,推进城市拓展区的产业社区和新型社区发展,探索农民回迁安置社区治理新路径。全域推进,建成一批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巩固拓展船山区全省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成果,支持争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第一节 加快城市老旧社区发展
实施社区阵地“补短板”工程。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和功能“双达标”工程,通过改扩建一批、购置租赁一批、盘活使用一批、延伸嵌入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推进城市老旧社区阵地提档升级。到2022年,老旧社区阵地达标率提升到70%,到2025年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布局建设社区综合体。支持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通过公建配套、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合理布局一批城市社区综合体,整合养老、托幼、文化等服务功能,提供片区化的公共服务。支持船山区、蓬溪县、遂宁经开区提升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能级,优化功能,加快建设全域覆盖的街道社会工作站,探索建设一批社区社会工作室,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
加快社区营造。推进老旧社区营造三年行动,结合城市街区有机更新,引导专业社工机构、文创团队、社会企业广泛参与,充分挖掘、活化城市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创街区、文创社区、文创小区。培育发展社区经济和社会企业,建立完善社区居民参与老旧社区治理机制、居民出资自我管理机制。全覆盖建立三无小区党建引领、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水平,增强老旧社区的吸引力和居民的幸福感。
全面推进综合改造。本着“连线成片”“社区街区联动”原则,根据改造需求层次,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服务提升,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品质提升。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到2025年,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专栏8 城市老旧社区资源活化营造工程
1.基础型。实施道路整修、雨污分流、绿化补种、立面应急维修、照明亮化、车位改造、管线序化、拆违治乱、楼道靓化、视频监控、垃圾分类等方面改造。 2.提升型。突出技防设施改造(增设楼道门)、绿化景观提升(打造特色景观)、立面整洁美观(立面整体改造、管线统接入地)、停车规范有序(安装车辆出入识别系统,有条件的设置充电桩位)、电梯加装建设等方面内容,统筹实施垃圾分类、适老化改造、公共厕所建设和步行系统建设。 3.样板型。突出历史文化元素,挖掘文化脉络和集体智慧,完善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助餐、家政保洁、邮政快递、社区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内容,打造有特色的人文社区和小区。 |
提升物业管理品质。按照“一院一策”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或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治管理等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引导物业管理协会参与老旧小区管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物业化规范管理全覆盖,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房屋管理及养护、安保及车辆管理、绿化管理、公共设施管理规范有序。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建立“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组织架构,形成“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坚持“先自治后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在各环节问需问计于民,实现共同商议、共同实施、共同监督。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
第二节 加快城市拓展区域社区发展
分类优化社区建制规模。按照传统城市社区、集镇社区、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大类别,统筹人口、空间、民情等多种因素,建立城乡社区建制规模分类指导标准。传统城区社区人口规模以1500—4000户、常住人口4500—12000人为宜,具体可综合辖区面积、服务供给、治理能力、小区集中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对于非县级政府驻地的一般乡镇,具备相应条件的可根据人口规模等因素在乡镇政府驻地场镇设置1—2个社区,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场镇符合条件的可设置1个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以常住人口800—2000人为宜〔不足800人纳入所在地村(社区)管理,超出2000人可按多个社区建制〕;对隶属关系不清、辖区边界模糊的城乡结合部区域,要厘清治理边界,社区建制规模以1000—2000户、常住人口3000—6000人为宜;城市拆迁开发过半或农业用地面积占比不到一半的城乡结合部行政村,规范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
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体系。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由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室内公益性服务设施组成的服务城乡居民的主要阵地和具体场景。健全部门协同机制,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套制度,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城市新区、新建住宅小区按2000户(不含)以下的不低于600平方米、2000户(含)以上的不低于1000平方米公建配套;对旧城区和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鼓励通过改建扩建、购置租赁、置换调剂、合作共建等方式保障社区用房。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合社区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邻里中心)建设,促进社区服务集聚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
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和“提能效”工程,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建筑总面积的12%,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推动实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完成去行政化、去办公化、去形式化和亲民化改造,规范外观标识,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实现公共活动空间最大化。推进“一房多用”、动静分区,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和服务时段管理。严格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加大清理挂牌工作力度,精简各类证明事项,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社区环境营造,统筹服务场景与文化、生态、空间、消费、共治、智慧场景的营造工作。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功能集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资源,构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社区服务圈,“十四五”末全市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每个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社区原则上配建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所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综合超市。到2023年,全覆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党群服务中心等提级扩能。
建设产业型功能社区。根据城市新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特点,探索建成一批产业型的功能社区,提供居民生活服务场景、青年交往场景、文创场景、创新创业场景于一体的城市生活新空间,提升遂宁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
第三节 加快城市农民回迁安置社区发展
强化党组织领导。坚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引领社区依法自治,在服务和管理中凝聚民智民心民力。引导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健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村集体经济管理等制度,明确回迁安置社区的法律属性,增强回迁安置社区自治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创新治理机制。加快探索回迁安置社区和小区治理模式,为村改居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合理调整社区治理结构,鼓励引导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并发挥作用,积极构建一核多元、共驻共建的社区治理格局。加快探索城郊结合部农民自建房小区、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无物防技防)治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部门协同、企业参与、居民自治的三无小区治理新机制。
加快阵地建设。推进农民回迁安置社区阵地达标升级,推广市河东新区安置社区治理模式,到2022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部完成亲民化改造,30%的社区建成嵌入式社区邻里驿站,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物业企业服务。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围绕治安维稳、环境治理、养老服务、扶贫济困等社区需求,以党组织引领、项目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助推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健康发展,推动社区居民交流互动、守望相助。
第四节 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强化多点示范引领。坚持分级、分层、分类试点示范,推进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小区五级联创。2022年,支持大英县争创省级试点示范工作;2023年,支持蓬溪县争创省级试点示范工作。做强市级试点示范,按三年规划,每年申报打造一批社区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
加强督导指导。联动主城区、街区、社区、小区治理,优化提升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总站功能,整体推进社区综合体、社会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工作站、志愿服务站建设。
注重总结提炼。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督导、培训和指导,注重试点示范做法总结提炼。2022年,建成市级社区治理师资库、课程库、案例库和现场教学点库,形成一批具有遂宁特色、符合遂宁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编制一批遂宁社区治理案例,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工作法。
第九章 以共建共享高起点推进川渝毗邻地区基层治理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与重庆市及潼南区、铜梁区、合川区等地合作交流,逐步建立毗邻地区一体化治理机制,搭建协同治理平台,加快形成联动双城、先行先试、形成典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助推遂宁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对成渝地区中部崛起形成重要支撑。
第一节 强化毗邻党建引领
建立市级统筹、县级抓总、乡镇协作、村(社区)组织落实的毗邻协商四级运作机制,坚持把毗邻地区一体化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按照统筹党组织建设、统一党员管理、统筹组织阵地建设等原则,组建跨行政区域联合党组织,大力开展毗邻村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人才共育、智库共享、创新互鉴、联席协商,着力构建基层治理“多方协同”新机制,增强区域基层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第二节 推动平台共建共享
加强场地资源共享开放,协同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村(社区)社会工作站点等“邻聚里”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毗邻地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数据资源共享流通,推动业务协同、齐抓共管。围绕文化认同、公共参与、社会互助、生计发展等目标,引导构建“互助—共治—发展”区域合作治理平台,推动邻里互助、协商共治、资源共享、矛盾共调、资金互持等功能落地实施,赋能毗邻区域一体化治理。
第三节 推进毗邻区域自治组织体系协同发展
强化政策协同,大力推进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联合发起成立遂潼铜社会组织联盟,发挥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在老池镇、三家镇、西眉镇、磨溪镇、蓬南镇等毗邻地区布局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等地探索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服务平台与孵化机构。实施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提供村(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村(社区)文化、促进村(社区)和谐、发展村集体经济、社区产业等方面作用。
专栏9 遂潼社会组织一体化建设
1.平台协同。搭建遂潼社会组织线上孵化平台、线下“志愿服务城市联盟”,实现双线互动。 2.载体协同。建立遂潼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机会清单、川渝毗邻地区社会组织合作事项清单、联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 3.机制协同。建立一体化项目交流机制,打造川渝中部崛起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成果交流活动平台。建立一体化服务规范机制,遂潼枢纽型社会组织共同探索制定毗邻地区服务治理规范。建立一体化活动联办机制,每年定期互访、对标学习活动,联动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志愿文化节等重要活动。 |
第四节 推进高水平公共服务一体化共建共享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加快实现异地入学、就医、就业一体化,推进遂宁市与成都市、重庆市潼南区、重庆市铜梁区等川渝地区城市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共同打造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圈。推动两地应急管理跨区域联动,建立完善社会治安一体化治理机制,协同加强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加强交界区域治安防控、应对跨区域重大事件等,提高区域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节 打造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治理新场景
依托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以老池镇、荷叶乡、西眉镇、磨溪镇、三家镇等本土乡村特色为支撑,推进生态环境共治、产业联动、公共服务共享、基础设施共建、乡村文化共荣,助推毗邻地区一体化治理。有机融合文化资源、产业资源、旅游资源,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体验和消费融合的新模式。
第十章 以要素保障夯实规划实施基础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全力以赴推进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方面落地见效,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城乡基层治理作为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将基层治理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基层治理模式,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民政部门牵头综合服务,政法部门牵头综治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部门牵头科技赋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夯实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底部基础。
第二节 促进基层治理力量整合
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理清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条块职责,实现权责对等、高效运行。重点把握两项改革后乡镇(街道)、社区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党建、社治、综治、城管、安全、服务等方面力量的整合,推动网格、平台、人员、保障、数据等多层面资源优化,着力构建“治理空间一张网络、下沉服务一个漏斗、治理力量一支队伍、服务资源一幅地图”的有效制度设计,形成社区发展强大合力。促进社区组织管理方式转变,增强社区党组织对小区和院落的引领能力,促进社区党组织与小区、院落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委员会)有效联动。建立“社区发展顾问”制度。借力成渝柔性引才,建立市级社区治理专家库和社工督导团队。
第三节 推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完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政府统一招聘并按规定保障其正常待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制定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人员、选拔乡镇(街道)干部的政策措施。
第四节 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基层治理的财政投入力度,盘活资金存量、做大资金增量、监控资金流量,有效落实各项规划项目。经济相对薄弱的地方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着力保障农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其他地方要加大基础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区)合理利用集体经济收益。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健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加强内部控制、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第五节 抓好考核评价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城乡社区履职履约双向评价制度,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统筹做好城乡基层治理考核评价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监测评估体系的有机衔接,推进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社区治理能力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