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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装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比。

2.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3.研究拟订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创建工作。负责跨区域的城管综合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和跨系统、跨部门之间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4.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摊点、非机动车辆(含共享单车)占道停放的行政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店招(牌)审批后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是行使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方面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是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三是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四是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五是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

1.聚力行政执法

严格执法要求。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和实践运用,大力维护城管执法领域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完善案件审核流程,做到纪律严明、言行规范、处罚公平、便民高效。健全行政程序规范,对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全面推行重要案件诉讼旁听庭审机制,通过网络直播和现场旁听庭审案件,提高执法人员法治实践能力。

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习落实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市局出台的《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全面执行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检查规范。落实过规建设项目规划备案跑一次制度,大力推进备案事项“网上办”“码上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差异化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实施少频次高效率执法巡查。加强部门协调,深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部门联络员和联席会机制,推动建立行政处罚非接触执法机制和公安城管联勤联动执法机制。

落实执法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制度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件案件办理之中。全面设置规范化的行政处罚调查室,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加强资料收集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适时音视频留痕、可回溯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会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和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执法监察与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归档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确保案卷档案管理完整规范。

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法治指导、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把关,制定《法治建设监督考核办法》和“清单+责任”评估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案卷评查工作,压实内部执法监督责任。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流程》《行政执法案件出庭应诉指南》,规范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造公平公正执法环境。探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案审会机制,扩大监督渠道,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

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年度法治学习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案件交流评查、以案释法、案件评比等多种形式,提升执法理论和实践能力。建立法律顾问“1+1+N”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名录,制定律师跟班工作方案,落实律师坐班台账,推行每季度1次专业法制培训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法治化进程。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在现场检测、鉴定评价、公证服务和第三方调解等方面的服务作用,做到执法客观公正公开。加大现代化科技手段在执法监察和案件办理中的运用,探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2.推进精细治理

细化治理标准。探索“标准化+城市治理”新模式,根据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实施细则,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分级分区管控。根据《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及店招(牌)的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指导行协会编制发布非大型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置团体标准,积极推广应用于行政管理,形成较为完备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标准体系。落实垃圾分类相关管理标准,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转运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充实治理网格。坚持城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深化城管执法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圈”等活动。选派共产党员挂联社区、派驻商圈,健全完善城市管理街(巷)长制,创建城市管理工作“党员示范街区”。优化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加强临时占道经营行为的网格化监管,引导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小区“城事”管理员和校园“城事”辅导员制度,强化工作联动和执法协作,维护好社区(小区)市容环境和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发挥辖区党政的主导作用和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保护好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全面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功能作用,加强网格巡查采集,动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问题有效解决,着力提升市县两级平台运行效能。

聚焦治理重点。深入落实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规范设置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大型户外广告,优化店招店牌设置。开展占道设施规范设置专项整治,清理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亭棚、箱柜、杆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商用民用设施,植入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对占道设施进行美化提升。加大《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力度,扎实开展观音湖禁钓禁泳专项行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建筑和房地产乱点乱象系统治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做好物业管理和房屋预售监管的常态化治理。

探索治理创新。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提升行动,建成“遂宁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平台”,接入监控终端正常运行,持续推动市主城区大中型餐饮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控仪,探索“民用烟道油烟集中净化”可行性,推进“科技治烟”全覆盖。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查处力度,探索运用车联网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建设工程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科技赋能治理共享单车,严格控制共享单车投运数量,实行单车实体编号、二维码车架号、蓝牙MAC号的“三号合一”式管理,全面推行“蓝牙道钉”与电子围栏应用,实现共享单车定点定向停放。

完善治理机制。推广设立城管工作站、服务驿站,打造一公里城管服务圈。多形式开展居民议事会、“为人民管城、向人民汇报”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等主题活动,畅通市民沟通渠道。建立健全执法中队适时巡察、大队每日检查、分局每周通报、市局月度点评会制度和市城管办季度考核通报等管理机制,将巡查落实在日常、考评在经常。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开通全民城管随手拍有奖举报平台,结合数字城管采集员街面巡查、平台视频巡控、“无人机”辅巡等方式,实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

创新治理手段。探索“城管执法+”城市治理新模式,建立完善“城管执法+商户”“城管执法+物业”“城管执法+市民”“城管执法+项目”等城市管理执法新模式,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体系。依托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推进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升级改造,加强市县两级平台数据对接,高质量建成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制定完善落实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参与修改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法律法规,及时修订不符合新时期管理要求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更新城市管理法规制度。

加强风险防控。对市城区在建项目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台账,主动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市城区城市燃气、供排水运行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按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拆改燃气管道、毁损燃气设施和擅自改装、拆除供水设施,不按许可要求排放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局所属网站、微信、微博等加强管理。加强舆情关注监测,及时应对处置执法纠纷网络舆情。认真办理回复网友诉求,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3.优化发展服务

转变工作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聚焦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好市民群众在城市管理领域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大力倡导“出门即上班、上街就服务”的工作方式,落实“马路办公”“一线工作法”,把问题发现在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形象树立在一线。认真实施“721(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创新开展“我执法、我普法——城管执法政策解读”和城管执法文化系列宣传活动,塑造党委政府放心、社会各界认可、人民广泛赞誉的遂宁城管人形象。

优化审批监管。组织完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摊点(宣传促销)的审批管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再造审批流程,研发便民小程序,探索云服务、帮(代)办制度,实现“全市通办”“就近可办”和“网上快办”“线下能办”。按照川财税〔2020〕2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占用费”免征政策,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清理、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早市夜市、便民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推广运用热熔标线和美观新颖的标识牌、停车栏等,优化提升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和临时摊区标牌设施。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和占道设施身份信息电子档案库,完善审批(审查)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占道设施的批后监管,督促设施权属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市城区在建项目动态管理台账,落实项目联系人制度,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积极参与项目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分部阶段验线工作,认真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划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完善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后的管辖移交制度。主动前移执法关口,实行项目全过程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纠偏的执法监察模式,融主动服务于执法监察全过程。

审慎包容执法。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探索建立教育为先、尊重包容、首错纠偏、首违(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的审慎包容执法机制。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以书面告知、限时整改的方式处理。建立办结案件回访制度,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对于接受处罚后积极整改、表现良好的企业,采用信用修复手段恢复信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强化执法保障

深化宣传引导。围绕“锤炼城管自信、锻造执法铁军”主题,利用“两微一端”和合作媒体平台,对城管执法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分阶段、分层次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城管执法宣传的矩阵辐射效应。持续跟进城管执法专题宣传,重点做好“十四五”城管执法专项规划宣传,不间断地推送H5、动漫、微视频等有特色有影响力有震撼力的城管执法宣传精品。充分挖掘系统内部“好人好事好风尚”,选树一批体现“严格执法、服务为民”的遂宁城管执法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形成讲责任、比服务、比贡献、创品牌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进社区(小区)、学校、企业、门店、工地“五进”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摸清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督导各地逐步归位执法人员岗位编制。按照规范化、年轻化、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加快充实法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等专业高素质人才,优化队伍年龄知识结构。通过甄选外聘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和队伍业务骨干等方式,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师资人才库。通过与大专院校相关城管、法律专业合作开设培训课程等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政治理论、执法办案能力提升、行政综合能力提升等培训,扎实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落实半军事化管理,开展军事集训、军事汇操,培养守纪律敢担当听命令的城管执法战士。组织开展“十佳执法标兵”“十佳办案能手”“一队一品牌”创建、大队特色项目评定、协管人员星级评定、执法示范岗(个人)评选等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深化效能建设。大力弘扬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干部追责问责及处理系列规定,定期开展效能建设正反典型宣传和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效能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制定并实施《全市城管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城管执法协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杜绝出现“大锅饭”干部、“养老”干部。建立效能建设考核机制,完善纪检委员值周巡察制度,开展协管员作风整治。

加大投入力度。以项目谋划为抓手,主动谋划抢抓政策机遇窗口期,通过谋划优质项目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坚持资金精准分配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创新保障方式,进一步增加必要基础设施和必备装备,加大现代科技装备在执法和案件办理中的运用配备,实现市执法监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在执法巡查和案件办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执法保障力和公信力。

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局(市城管办)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比作用,围绕城管执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统筹督导,强化综合协调,严格督查督办,推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创新督察方式,通过现场督察与书面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和邀请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探索利用遥感监测及卫星监控等方式,加大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发现力度,点对点通报突出问题,逗硬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扎实开展执法队伍队容风纪专项督察、作风效能督查、执法规范化督察,强力提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全面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02.71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减少213.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大力压缩各类开支;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2202.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0.20万元,占8.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51万元,占91.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220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19万元,占51.35%;项目支出1071.521万元,占48.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02.7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3.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大力压缩各类开支;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022.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2.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压缩各类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0万元,占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2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48.96万元,占2.42%;城乡社区支出1607.66万元,占79.49%;住房保障支出113.57万元,占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20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城市辅助管理的协管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及公业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医疗费补助、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和开展老干部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及老干部活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相关文件依据为行编及参公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相关文件依据为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9.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编制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业务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专项工作中涉及的支出,如:电话警示系统服务外包、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数据采集和平台操作劳务费、无主城管部事件问题修复及奖励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等专项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案件办理工作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业务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7.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有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9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大力压缩各类开支的要求,单位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压缩了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查、对口业务部门及其他地市州来遂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特种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日常工作开展、各类会议安排、各区县的督查指导。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78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4.78万元,差旅费2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举办1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43.17%。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大力压缩各类开支的要求,压缩了2021年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95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公业务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8.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办公设备购置、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信息采集和平台操作劳务服务外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城管执法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特种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城市辅助管理:指协管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目标考核奖、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七)电话警示系统服务外包:指为治理“城市牛皮癣”乱象、违法小广告所建立的电话警示系统平台的劳务费支出。

(八)数字化城管专项经费:指为保障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用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采集所需的劳务费和平台操作服务费等支出。

(九)案件办理工作经费:指为完成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中、省、市交办的遂宁市范围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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