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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1-03-04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金融工作局职能简介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金融政策措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省信用联社遂宁办事处和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市企业上市改制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下,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配合中、省金融管理部门驻遂机构开展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配合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协调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中、省有关规定,监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按照中、省的统筹部署,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在我市设立机构并加强监管;按照中、省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按照权限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指导全市金融工作,推进市县(市、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

(二)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在优化融资环境方面营造“新局面”。

二是在招引金融机构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是在资本市场培育方面再上“新台阶”。

四是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金融工作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4万元、上年结转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金融支出25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5.2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7.8万元和2021年单位新增加3名工作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入预算30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万元,占2.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4万元,占97.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支出预算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万元,占79.09%;项目支出63.8万元,占20.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5.2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7.8万元和2021年单位新增加3名工作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4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金融支出25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97.4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2万元,主要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7.8万元和2021年单位新增加3名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金融支出246.22万元,占8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占6.21%;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局退休干部的医疗补助,党支部活动等各项经费保障。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2.7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5.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1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2021基本运行所需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各项开支。

6.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三类公司监管等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7.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8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各项开支。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8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部门、外市各类金融机构、兄弟市州相关单位到我市督查检查、考察学习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市金融工作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保险、路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金融工作局三类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资本市场培育、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的重要调研、重要公务出行、参与省级培训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1万元,其中: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差旅费18.38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7.8 %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局计划加强对金融监管、服务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1.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其它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金融工作局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金融工作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金融支出:指市金融工作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指部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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