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号:“关于遂宁市商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第9号
(总第72号)
关于遂宁市商务局
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遂宁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商务局承担对全市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对外经贸发展等综合协调职能。2016年收入合计2415万元,支出合计229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商务局建立了《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能执行相关财经法规规定,财务核算较清楚。但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1.自行设立“经费支出-自有资金支出”科目,列支机关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162.33万元。
2.使用会议费科目列支应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科目中列支的费用共计67.95万元。
3.2016年收到借款4.00万元,应作往来款核算未作往来款核算。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经济事项未经审批进行会计核算14.48万元。
2.2015年底各项结余未上交市财政并自行结转使用159.81万元。
(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16年,市商务局与多家公司签订的展览展销、物产推荐、宣传演艺、节会策划等部分咨询服务合同,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108.36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商务局根据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