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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中共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2-20 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中共遂宁市委讲师团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在中共遂宁市委领导下,在遂宁市委宣传部指导下,从事在职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

2.主要工作

    2023年,市委讲师团将继续积极履行党委讲师团工作职责,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首位,以全面提升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能力水平为着力点,创新方法载体,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切实发挥了理论宣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人心、提振精神的积极作用,为遂宁筑三城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新胜利,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收入预算73.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支出预算7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0万元,占94.66%;项目支出3.9万元,占5.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收支总预算73.0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2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资和目标绩效奖的调整以致住房公积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收支总预算73.0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目标绩效奖的调整以致住房公积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8万元,占8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万元,占10.12%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占3.81%;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预算减少3.76%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0万元,其中: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70万元。

(一)会议2022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2022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2022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7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10万元,减少1.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讲师团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市委讲师团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补助支出指社科普及活动支出、社科普及基地补助支出。

11.市级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支出指本年度市级课题立项结项专家评审费支出、立项结项课题补助支出、课题集编撰印刷等支出。

12.学会、协会、研究会活动支出指学会、协会、研究会培训学习的会务费、讲课费、资料费等支出。

13.国、省社科重点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支出指申报“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点理论专项课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科普读物)的补助支出。

1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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