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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8月20日印发,自2018年8月25起施行,有效期5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此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城镇节水改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简称"水十条")明确了加强城镇节水的工作任务,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经过多年的努力,遂宁市城市节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急需加强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不强;二是节水的法律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三是供水管网漏失率较高;四是企业(单位)水平衡测试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较低;六是部分地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较低;七是节水工作覆盖面不够全。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制定《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法制办等部门要求,我局成立了《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了相关领域的专家论证会,以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使《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更加符合遂宁市的实际情况,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精神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

(三)《四川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三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分为总则、用水管理、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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