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规划方案调整批前公示】遂宁电影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城乡规划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公示说明:
遂宁电影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调整:原方案于2006年3月9日通过第四十二次规委会审定。改项目为拆迁还房项目,目前已完成部分区域100余户房屋的拆迁工作,由于项目长期未能实施,很多已被拆迁户要求企业尽快还房,并多次向市政府集访,存在很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本次调整方案总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均未超原方案指标。现将调整后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接受公众的审阅。若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疑问者,请与我局联系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
项目名称: 遂宁电影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调整
公示日期: 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20日
审查单位: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简要规划说明:
1、 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北辰街东侧,三清街南侧,总用地面积9508.06
2、 调整的必要性
    该项目为拆迁还房项目,目前已完成部分区域100余户房屋的拆迁工作,由于项目长期未能实施,很多已被拆迁户要求企业尽快还房,并多次向市政府集访,存在很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本次调整方案总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均未超原方案指标。由于项目原用地面积为拆迁范围线面积,现方案用地面积为净用地面积,导致容积率增加,但实际总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均比原方案减少。
     
附注:
1.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遂州中路999号,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科查收,邮政编码629000,电子邮箱   ghjfgk@163.com。
 (2)网上反馈意见:
请登录查询网址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联系电话:0825-2224256(传真)、2312516。
2. 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 查询网址:
    http://www.snsghj.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