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0月,全市中央安排直达资金实现支出共计51.88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支出13.75亿元,县级实现支出38.13亿元;从支出方向看,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67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4.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08亿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