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16〕22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35号),推动快递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有利于快递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快递业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200万件,年业务收入超过2.2亿元,市内快件实现24小时内送达,省内重点县级以上城市间和全国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实现48小时内送达,快递服务实现乡镇覆盖率100%,行政村快递通达率95%,新增就业岗位约1万个,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川、联通国内、畅达国际的快递服务网络。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培育壮大快递企业。
从落地优惠、运输集散补贴和加强服务等方面,支持国内、国际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服务功能设施在我市布局,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重点培育2家以上年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快递企业。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建设快递物流园区。
发挥我市交通、物流等区位优势,将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区域规划建设。在西部现代物流港建设集仓储、国际快件处理中心、跨境电商业务、集散配送、呼叫、数据和研发中心为一体的电商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在安居、射洪、蓬溪、大英等县(区)建设县域快件集散中心,完善基础服务和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制造商、电商、物流服务商形成产业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邮政管理局、西部物流港、遂宁海关,有关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互联网 ”快递。
1.推进快递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鼓励建设快递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探索建设快递业大数据中心。支持快递企业建设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等技术,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专用技术装备,推进重点快递企业普遍使用机械传输、自动化分拣、手持终端设备。推广使用快递电子运单、统一编码和数据接口标准,促进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与省级和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推进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引入知名电商在我市设立运营中心或独立核算机构,建设区域型中转仓,推行“干线物流 中转仓 快递”模式,促进快递与电商信息沟通、标准对接和业务联动。依托四川电子口岸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发展直接发货配送的前店后仓、跨境直邮、海外仓等经营模式。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遂宁海关、市经信委、遂宁检验检疫办、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投促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3.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工程。支持快递企业进驻遂宁开发区等制造业集聚区,创新服务产品和配送方式,为制造企业定制服务流程,构建专用服务平台,在集成制造、分销配送等服务外包环节共同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深度融入制造业供应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完善快递服务网络。
1.加快城乡快递网点建设。将快递城乡末端投递建设纳入城乡配送网点建设体系和配送中心(站点)布局,依托快递服务网络打造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体系。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七进”工程。支持快递企业或第三方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设置智能快件箱(柜)。鼓励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院校配套建设或提供适当场所,用于快件末端投递。集合农业、供销、交通、商贸、邮政、快递等公共资源,在现有物流资源和服务网络基础上,加大农村快递物流节点建设扶持资金投入,建设集客货运站点、农资配送点、村邮站和快递物流服务站等“多点合一、服务同网”的服务站点(含“网订店取”等合作建设站点),鼓励建设多个与快递品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快递超市,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运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
(1)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邮政企业的联盟合作,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推进实施“电商进农村”工程,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研究和探索冷链设施服务,解决生鲜农产品进城难问题,带动农村消费,促进农民增收。开展快递精准扶贫试点,有效对接农产品市场(基地),拓展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功能,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落实鼓励市到县、县到乡客运班车开展客车附搭快件业务。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寄件人责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建设寄递渠道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安全监管中心,健全安全监管与执法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完善执法装备与设备。强化安全属地管理,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认真贯彻落实开放快递市场、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证手续、工商登记“一照多址”等政策措施。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 市工商局
(二)优化快递市场环境。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严格行政执法,完善快递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2.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运局、市安监局
(三)加强快递业规划建设。
将发展快递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专项规划衔接。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快件箱(柜)等快递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财税扶持。政府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快递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服务业、物流业、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的快递项目给予适度支持。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并使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支持快递企业按现行规定申请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推进新能源快递汽车购置及租赁模式,落实国家补贴政策。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模式,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快递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符合快递业特点的抵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遂宁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3.保障土地供给。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快递仓储设施用地享受物流仓储用地政策。重大快递业项目经批准可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盘活闲置厂房、物流仓库用于发展快递业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5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处理。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五)改进快递车辆管理。
落实快递专用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按照依法、高效、环保原则,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快递专用车辆在城区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及附加额外义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待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出台后,推行标准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对快递从业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参加快递业务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快递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确保快递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为快递企业引入紧缺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在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七)强化目标督查考核。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办法,于12月底前报市邮政管理局备案。由市目督室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市目督室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