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船山区、安居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335号),现预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功能科目“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和基层备灾能力建设。其中: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配备项目重点提高水域救援、城市排涝和快速救援能力等装备配备;基层备灾能力建设主要是为多灾易灾及交通偏远乡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灾物资。请你单位根据上述支出范围和重点任务,专款专用,将中央补助资金和任务细化到项目单位,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在指标系统中按照“02001参照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体系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下达后,应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三、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补助资金20日内,要会同应急部门研究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报市应急局汇总报应急厅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洪涝灾害恢复重建资金,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灾后重建任务,统筹用好各类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对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将视情况问责并相应扣回补助资金。我局将根据中省到位资金和调整清算的资金进行适时清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