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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 职能简介..............................................................................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机构职能:我所检测范围涵盖全市棉纤维、化学纤维、羽绒羽毛及其制品、麻、桑蚕鲜茧、纺织品及服装服在内的7大类194个产品141项参数检验检测。承担国家下达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任务;负责上级下达的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提供纤纺产品质量公益性技术服务,为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机构设置情况: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前身为“四川省纺织纤维检验所遂宁检验站”,始建于1953年。198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加强纤维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85〕203号)以及遂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遂府发〔1986〕61号)文件精神,成立“遂宁市纤维检验所”。2015年取消省级垂管后,根据中共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精神,遂宁市纤维检验所被确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质监局、工商局及食药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主管部门发生了变化,现直属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共设4个科室,包含办公室、监测科、检验科和业务科。
人员情况:核定编制数15人,现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4人,经人社局批准长期聘用人员6人。
开展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承担国家下达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任务。派出4人赴新疆石河子纤检所实验室参加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截止2021年12月28日完成检验10950批,46万余吨;派出2人赴新疆石河子“新疆兵棉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参加棉花入库监管公证检验,约完成检验12151批,52.25万余吨。
开展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省、市纤维及制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 今年,中、省、市共下达我所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257个批次,抽查产品主要是学生床上用品、校服、婴幼儿服务及康养机构床上用品。一是参加了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的2021年棉短纤率风险监测比对试验(短纤)及四川省纤维检验局组织的2021年四川省纤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实验(纤维含量、pH值 、断裂强力 3个项目),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限塑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第三批)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108号)文件要求,共抽40批次学生服样品,其中生产企业20批次,学校20批次;三是为了加强全省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33号)文件要求,我所共抽120批次棉花短纤率监测样品,受理省纤维检验局31批次,资阳纤检所75批次,眉山纤检所75批次检验样品;四是为加强相关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工作,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所开展了4批次的化学纤维市级监测抽样及证书上门送达与再次技术服务指导工作;五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方式,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成成人服装和床上用品抽样37批次; 六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治“群众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整治“群众不满意的10件事”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64号)和第二批(遂市监发〔2021〕114号)要求,共计抽样159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校服抽样10批次,流通领域市场抽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0批次,床上用品10批次,流通领域学校抽样校服39批次,学生用床上用品70批次;七是为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成16批次红旗的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八是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履行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增强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防止非医用重点日常防护用品发生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关于下达新冠病毒防疫期间非医用重点日常防护用品市级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125号)要求,完成抽样17批次,其中毛巾10批次,非医用口罩7批次。
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提供纤纺产品质量公益性技术服务,为产品质量提升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做好我市纤纺产业技术服务工作。2021年免费受理全市服装纺织企业委托检验270批次,出具委托检验报告270份。
2021年度收、支总计501.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6.08万元,下降28.09%。主要变动原因是棉花公证检验任务数量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年本年收入合计3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年本年支出合计50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8万元,占53.75%;项目支出232.15万元,占46.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1.9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89万元,下降27.97%。主要变动原因是棉花公证检验任务数量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72万元,增长27.33%。主要变动原因是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及人员工资、绩效、保险费用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06万元,占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2万元,占4.51%;卫生健康支出9.19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占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1.9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23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1万元,占9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5.0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69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故障频率较高,维护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主要用于外出抽样检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2万元,增长68.97%。主要原因是友邻单位来遂交流学习、相关单位来遂计量检定及兄友邻单位来遂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友邻单位来遂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来遂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接待费0.05万元、接待南充纤维检验所来遂交流学习0.19万元、开展评审工作接待0.04万元、接待资阳纤维检验所来遂交流学习0.11万元、接待德阳纤维检验所来遂交流学习0.07万元、接待省局来遂检定设备0.03万元。
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我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2021年,我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检测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证检验检测成本项目、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及其他性服务项目、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我所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见附件第四部分。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附件2)。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质量安全监管(15):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费(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简称公检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对棉花的质量、数量进行公证检验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前身为“四川省纺织纤维检验所遂宁检验站”,始建于1953年。历经多次改革后于1986年更名为现名,机构从未间断存续至今。2015年取消省级垂管后,根据中共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精神,为正科级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属市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内设办公室、监测科、业务科和检验科。
(二)机构职能
我所检测范围涵盖全市棉纤维、化学纤维、羽绒羽毛及其制品、麻、桑蚕鲜茧、纺织品及服装服在内的7大类194个产品141项参数检验检测。承担国家下达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任务;负责上级下达的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提供纤纺产品质量公益性技术服务,为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三)人员概况
我所核定事业人员编制为15名,核定聘用人员6名,现实际在岗职工18人(其中在编人员12名,长期聘用人员6名),退休人员15人。全所在职职工中,中级职称7人,管理岗位3,工勤2人,初级技术职称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所财政拨款资金总收入3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69.7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收入39.27万元(本级地方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拨款24.5万元,其中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10.5万元,技术及其他性服务14.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21年我所财政拨款资金总支出501.93万元,基本支出26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1.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25万元;项目支出232.15万元(用于本级地方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拨款支出14.59万元,其中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项目7.02万元、技术及其他性服务7.57万元)。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已经达到报废要求,固车辆维护修理费用较高(机构改革期间不增加车辆购置经费)。
3、2021年无会议费支出。
4、用于政府采购设备购置45.0万元,严格按照政策依据执行。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坚持依法理财,落实政策制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预算,收支测算较准确,编制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依据。
2、坚持综合预算,落实收支平衡。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我所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专用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目标绩效。
3、坚持突出重点,项目组织较规范。专项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为纤纺行业产品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制度执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支出控制较好,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及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标准的现象。
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登记资产卡片,做到资产及时入帐,账实相符,不存在资产账外管理。
6、严格规范会计核算,认直执行执行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存在违规设置会计账簿、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或通过收支科目核算往来,严格实施会计对账,不存在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列支,做到及时纠正会计不规范。
7、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单位财务进行审计,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二)结果应用情况,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结果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起到重要依据。我所按照财经制度要求执行预决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方案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绩效信息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所按照年初预算批复圆满的年完成了2021各项日常基本工作和专项任务,专项任务的完成对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全市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在此次监督抽查及技术服务工作中,我所干部职工表现出专业高效廉政的纤检形象,大大提升了抽查企业对我所服务水平的满意程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质量合理性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
2021年棉花等纤维公检经费使用
及绩效报告
一、2021年公检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总局下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棉花和非棉花公检 专项经费287.00万元,其中:棉花公检经费287.00万;非棉公检经费0万。
2021年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棉花和非棉花公检专项经费192.88万元(其中棉花公检经费使用上年结转经费192.88万元),其中:棉花公检经费192.88万元;非棉公检经费0万元)。
(一)棉花公检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棉花公检经费使用192.88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92.88万元。棉花公检经费实行据实核算,并结合上年据实核算情况填报下表。
公检经费支出使用范围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棉花公检经费(万元) |
1.人工费 | 49.05 |
2.耗材费 | 7.26 |
3.水电供暖费 | 0.59 |
4.劳保费 | 0.68 |
5.电信邮资费 | 0.12 |
6.实验室及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及运维费 | 50.65 |
7.信息网络建设及运维费 |
|
8.仪器设备检定费 |
|
9.差旅费 | 66.11 |
10.培训费 |
|
11.标准校准样品费 | 2.42 |
12.样品运输费 |
|
13.业务管理费 |
|
14.其他直接用于公检的开支 | 16.00 |
总 计 | 192.88 |
1.上表“合计”与附件1所列金额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改革期间部分检验检测设备暂缓购买。
2.上表“其他直接用于公检的开支”主要是:
(1)公检租赁费、通行费、油费:13.19万元;
(2)公检劳动保障性支出:1.87万元;
(3)审计委托费用:0.8万元;
(4)行李托运、打包、口罩公检物资等费用:0.01 万元;
(5)新疆公证检验人员核酸检测费:0.13万元。
3.上表“人工费”主要用于支付的人员范围是:棉花公检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支出;不存在支付给本单位不直接服务公检工作的人员情况;不存在支付给参与公检工作的在编人员。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二)非棉公检经费采取因素法分配。2021年使用非棉公检经费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据实填报年度非棉公检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公检经费支出使用范围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棉花公检经费(万元) |
1.人工费 | / |
2.耗材费 | / |
3.水电供暖费 | / |
4.劳保费 | / |
5.电信邮资费 | / |
6.实验室及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及运维费 | / |
7.信息网络建设及运维费 | / |
8.仪器设备检定费 | / |
9.差旅费 | / |
10.培训费 | / |
11.标准校准样品费 | / |
12.样品运输费 | / |
13.业务管理费 | / |
14.其他直接用于公检的开支 | / |
总 计 | / |
1.上表“合计”与附件1所列金额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2.上表“其他直接用于公检的开支”主要是:
例:
(1)实验室场所租赁费:/万元;
(2)保障公检任务必要的车辆通行费、油费:/万元;
(3)实验室天然气费:/万元。
3.上表“人工费”主要用于支付的人员范围是:
例:
非棉公检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社保、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支出;不存在支付给本单位不直接服务公检工作的人员情况;不存在支付给参与公检工作的在编人员。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二、公检经费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
无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围绕公检经费需要反馈的情况
无其他围绕公检经费需要反馈的情况。
附件:2-1.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使用情况暨绩效监控评价表
2-2.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序号 | 指标 | 棉花公检 | 非棉公检 | ||||
情况报告 | 省局自评得分 | 情况报告 | 省局自评得分 | ||||
自评总得分 |
| 95 | ** | 0 | |||
一 | 全省本年实施公检工作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数量(个) | 1 | ** |
| ** | ||
二 | 中央财政安排公检经费 (万元) | 1.上年结转 | 302.00 | ** |
| ** | |
2.本年批复 | 287.00 | ** |
| ** | |||
3.本年支出 | 192.88 | ** |
| ** | |||
4.本年结转 | 396.12 | ** |
| ** | |||
5.净结余 | 109.12 |
|
|
| |||
三 | 中央财政安排公检经费使用情况 | 6.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办法》第四条严控开支范围 | 完全符合 | 8 |
|
| |
7.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办法》第十三条实施政府采购 | 完全符合 | 8 |
|
| |||
8.经费使用是否按照《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将本年经费使用情况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 | 已报送 | 6 |
|
| |||
9.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办法》第十八条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 已设定,并执行,指标见书面报告 | 8 |
|
| |||
10.经费使用是否存在《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挪用、截留或未及时拨付公检经费”情况 | 不存在 | 8 |
|
| |||
11.经费使用是否存在《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弄虚作假、虚报检验任务量”情况 | 不存在 | 8 |
|
| |||
12.经费使用是否存在《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情况 | 不存在 | 8 |
|
| |||
13.省市场监管局是否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制定全省统一的公检经费具体实施细则 | 已制定,发布实施 | 5 |
|
| |||
14.省纤维检验部门和省以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制定围绕公检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数量(个) | 3 | 3 |
|
| |||
四 | 接受审计监督情况 | 本年度公检经费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 | 15.是否接受检查 | 否 | 6 |
|
|
16.检查形式 |
|
| |||||
17.是否存在问题 |
|
| |||||
本年度公检经费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 | 18.是否接受检查 | 否 | 6 |
|
| ||
19.检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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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是否存在问题 |
|
| |||||
本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对公检经费监督检查情况 | 21.是否组织检查 | 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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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检查形式 | 现场 |
| |||||
五 | 23.是否完成本年度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安排、下达、批复的任务 | 全部完成 | 15 |
|
| ||
附件2-2 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使用情况暨绩效监控评评价表
2-2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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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87.00 | 执行数: | 192.88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7.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2.88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中国纤维质量检测中心下达的新疆监管库棉花公检任务(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及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的批次 | 完成中国纤维质量检测中心下达的新疆监管库棉花公检任务(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及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的批次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中国纤维质量检测中心下达的新疆监管库棉花公检任务(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及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的批次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 |
质量指标 | 标准要求 | 达到标准要求 | 达到标准要求 |
| ||
时效指标 | 及时性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 ||
成本指标 | 完成棉花公证检验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耗材、设 备、实验室运行 | 287万 | 192.88万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降低用棉企业成本 | 有效遏制掺杂掺假的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实时的在线数据为棉纺企业科学配棉提供依据,降低了企业的成本;维护新疆稳定。 | 用棉企业检验成本 下降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棉农、棉花加工厂、用棉企业满意度 | 不低于95% | 不低于95% |
| |
附件3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关于省级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2〕185号)文件精神,我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2021年计划完成省级专项抽检340批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抽检校服4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0批次、流通环节20批次,抽查完成率100%,合格率100%。经过对校服监督抽检对全省学生校服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棉花短纤监督抽查300批次,其中:我单位抽查120批次、省纤检局抽查送检30批、资阳所抽查送检75批次、眉山所抽查送检75批次。抽查完成率100%。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经营、承储、使用环节的市场秩序,规范我省棉花经营者行为,打击棉花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我所申请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抽查经费25万元。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遂财行〔2021〕3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于2021年4月21日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经费25万元,申请预算资金跟下达资金一致并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
本次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完成抽查340批次。计划通过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纺织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为全省纤纺行业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实施进度
我所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限塑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管抽查(第三批)的通知》(川市监函〔2021〕108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抽样工作进行了培训学习。在样品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并将抽查结果汇总资料上报给上级本门进行统一汇总。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所2021年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相关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21年我所申请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预算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21年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所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此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用差旅费、维护维修及化学试剂等费用开支,支付资金合法合规,不存在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所收到上级部门下达专项抽查任务通知,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省级专项监督抽查领导小组,下设抽查组、检验组。同时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实施方案、抽查实施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同时对我所的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跟踪监督项目开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报送省局。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此次省级专项任务共340批次。校服监督抽查40批次(生产领域20批次、流通领域20批次);棉花短纤监督检验300批次,其中:我单位抽检120批次、省纤检局送检30批、资阳所送检75批次、眉山所送检75批次。在2021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中,我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次监督抽查,强化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全省学生校服产品质量水平,同时对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在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中,我所干部职工表现出专业高效廉政的纤检形象,大大提升了抽查企业对我所服务水平的满意程度。
四、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评分表
3-2.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4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加强相关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我所2021年项目预算安排,对全市开展了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抽查200批次,实际完成200批次,抽查完成率100%,产品合格率85%。
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准备工作。2021年,我所严格按照市级监督抽查通知文件精神,所领导高度重视,对抽样、受理、实验室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实验用药品试剂准备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抽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全所人员对实施方案、监督抽查工作纪律、廉洁要求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抽样工作。组织监测科对200批次床上用品、校服等纤维类纺织品进行抽样。三是受理与检验。业务科按照实施方案对抽查的样品进行确认并下达检验任务,检验科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完成了检验工作。四是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上报。监测科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并撰写了质量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抽查结果汇总资料的上报等相关工作。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10.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经费支出了7.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抽检产品样品费、印刷专项任务用抽查单、检测用药品试剂及实验耗材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抽查200批次,实际完成200批次,项目抽查完成率100%。效益情况,本项目抽查200批次,合格17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5%,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通过监督抽查,全市服装、纺织品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大提升,同时为相关部门掌握产品质量动态提供重要依据。满意度情况,提升了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及家长)的满意度,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积极营造了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的目的: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反映该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对象和范围:遂宁市纤维检验所2021年度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抽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情况等最终完成得目标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详见附件4-1)
评价方法: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评价,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
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指标得分总和相加形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见附件4-1)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纤维类服装纺织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抽查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较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所根据全市服装、纤维类产品的质量状况制定了项目预算,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项目决策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批复下达、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抽样、受理与检验、数据汇总与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制与上报)、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有相关科室牵头负责。业务层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要求,圆满完成了本项目的具体工作。资金收支方面,本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是10.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使用了7.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抽检产品样品、检测用药品试剂及实验耗材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计划抽查200批次,我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完成200批次,合格170批次,产品整体合格率为85%。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抽查200批次,实际完成200批次,项目完成率100%。效益情况,本项目抽查200批次,合格17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5%,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通过监督抽查,全市服装、纺织品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大提升,同时为相关部门掌握产品质量动态提供重要依据。满意度情况,提升了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及家长)的满意度,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积极营造了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附件:4-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5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技术及其他性服务)
二、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更好地解决我市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所2021年项目预算安排,开展了对全市企业技术及其他性服务,计划服务200批次,实际完成270批次,2021年免费受理全市服装纺织企业委托检验270批次,出具委托检验报告270份。
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准备工作。2021年,我所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对实验室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实验用药品试剂的采购等工作按计划提前进行了准备。二是受理与检验。业务科按照相关流程对受理的委托样品进行确认并下达检验任务,检验科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完成了检验工作。三是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对服务企业进行质量把关在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1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经费支出了7.57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工劳务费、印刷原始单、检测用药品试剂及实验耗材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200批次,实际完成270批次,完成率100%。效益情况 1、通过对日用消费产品的质量提升等技术服务,为全面保障我市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努力提升全市纤维类服装纺织产品质量提供充分保障。2、为全市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3、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满意度情况,产品达到相应标准质量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满意度,同时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为积极营造了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利保障;提高了我市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抽查合格率,2021年我市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在接受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中合格率为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的目的: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反映该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对象和范围:遂宁市纤维检验所2021年度技术及其他性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情况等最终完成得目标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详见附件5-1)
评价方法: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评价,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
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指标得分总和相加形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见附件5-1)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技术及其他性服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很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所根据全市服装、纤维类产品的质量状况制定了项目预算,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项目决策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批复下达、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合同制定、受理与检验、数据统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有相关科室牵头负责。业务层面,按照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本项目的具体工作。资金收支方面,本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是1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使用了7.57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工劳务费、印刷专项任务用原始单、检测用药品试剂及实验耗材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计划完成技术服务200批次,我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完成270批次委托检验,合格率得到了提升。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200批次技术服务,实际完成270批次,项目完成率100%。效益情况 1、通过对日用消费产品的质量提升等技术服务,为全面保障我市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努力提升全市纤维类服装纺织产品质量提供充分保障。2、为全市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3、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满意度情况,产品达到相应标准质量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满意度,同时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为积极营造了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利保障。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附件:5-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