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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预拨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 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号),现预拨县区(单位)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省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指标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第“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二、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74元,按照现行分担办法,遂财社〔20208号文件已列出各区(园区)最低配套金额,请各地足额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圆满完成。

三、各地要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拨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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