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川财农〔2021〕7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50万元。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现将资金安排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分配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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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