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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6.3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灾害救助 发布时间:2014-07-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

  为加快推进“6.3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对“6.3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6月9 日-2014年6月 13 日。

  6月 9 日 船山区

  6月10日 安居区

  6月11日 蓬溪县

  6月12日 国开区

  6月13日 河东新区

  二、督查成员

  组 长:郭鹏逸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鹏 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李 萍 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胡 成 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人员

  三、督查内容

  1.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

  2.灾后农房资金发放情况

  3.灾后农房资料完善情况

  四、督查要求

  1、专项督查按照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2、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每个县(区、园区)抽查2个乡镇、6户重建对象。

  3、对存在的问题市局将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按市领导要求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给各县(区)党委、政府。

  遂宁市民政局

  2014年6月3日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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