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
为加快推进“6.3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对“6.3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6月9 日-2014年6月 13 日。
6月 9 日 船山区
6月10日 安居区
6月11日 蓬溪县
6月12日 国开区
6月13日 河东新区
二、督查成员
组 长:郭鹏逸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鹏 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李 萍 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胡 成 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人员
三、督查内容
1.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
2.灾后农房资金发放情况
3.灾后农房资料完善情况
四、督查要求
1、专项督查按照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2、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每个县(区、园区)抽查2个乡镇、6户重建对象。
3、对存在的问题市局将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按市领导要求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给各县(区)党委、政府。
遂宁市民政局
2014年6月3日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