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号:“关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6号
(总第107号)
关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转结余编制不够准确。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编制预算的审核,准确编制部门预算。
(二)“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未达到压减3%的要求。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今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规模按要求压减。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今后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支出需求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效率。
(四)部分“三公”经费会计核算不规范。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今后要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准确的编制决算报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会计信息,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固定资产账与资产管理系统车辆价值不一致。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单位国有资产账表实一致,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
(六)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已责成市国资委严格执行公务卡和现金管理制度,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确保强制结算目录全面实现公务卡或转账支付。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已经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