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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一般项目、绩效奖励)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33号),现下达你局2020年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其中,收入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绩效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相关支出。

请按照《财政厅 省委宣传部 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6134号)的规定和“盘活存量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工作思路,统筹兼顾文化、新闻出版影视、广电、体育等各方面支出需要,及时做好资金安排拨付和管理监督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报送相关基础数据、专项资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等。涉及的政府采购,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请将你局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并于接到转移支付30日内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按照扶贫攻坚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先保障文化惠民扶贫相关项目支出。补助贫困县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专项资金,已纳入省文化惠民专项扶贫方案,要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按本方案先行下达,资金分配最终金额以政府领导审批结果为准,如相关下达资金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进行清算。

 

附件:1. 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一般项目、绩效奖励)分配表

2. 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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