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25〕210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回遂宁市船山区2012年度第8批乡镇
建设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批复
船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回遂宁市船山区2012年度第8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请示》(遂船府〔2025〕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船山区2012年度第8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遂府函〔2012〕191号)批准的慈音街道乘龙社区10、11组(现罐子口社区集体)、灵泉街道僧家沟社区1、4、6组的集体农用地3.524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5080公顷、林地1.0166公顷)撤回,不再实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撤回地块面积以省政府审批为准。
二、你区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撤回用地批文申请省政府未批准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