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上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伦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规划市政院副总规划师张晶为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涪江干流遂宁市唐家渡电航工程对城乡规划影响专题论证
审查结论:
原则通过,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专家确认。
专家审查意见:
1.论证报告应全面、充分,对工程建设对城乡规划不利和有利方面都应作出分析,比如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环境景观的提升、取水口北移和供水工程、海绵城市等方面的影响。
2.论证报告应根据城市总规及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城”、“西部水都”的定位作出论证,同时应与已审批、审定和正编制的片区控规相结合,尤其与正在编制的吉祥组团、凤台新区相结合,对其规划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对开发边界进行论证;还应对沿线乡镇回马、桂花、红江、唐家、吉祥等城镇及支流的基础设施提出针对性措施,对其用地布局、竖向、重大交通道路干道关系等进行论证。
3.论证报告涉及方面不足,应补充工程在防灾、景观、生态等各方面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4.对总规防洪标准、相关特征水位、洪水流量进行校核,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充分分析;明确工程涉及的堤防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实施意见。
5.应在移民安置规划审定基础上,强化现状搬迁人员安置过程中就业、生活等分析,应明确移民安置点与周边城区、乡镇的关系,复核相关影响及措施。
6.针对涉及文物古迹应严格按各级规划和文保主管部门要求对应落实。
7.补充完善报告中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关附件;报告中应论述清楚建设条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应准确图纸的表达,尤其涉及地质建设边界与淹没线的关系;在建议中增加对河东二期、凤台新区、吉祥组团的引水口和堤坝线等城市重要设施的考虑。
(建设工程科整理)
出席:
省政府驻遂宁规划督察员刘良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规划主管金欣;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规划市政院副总规划师张晶;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规划市政院副总规划师李东;四川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教授级高工王志坚;遂宁市河道管理处总工李勤昌;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国开区、河东新区、船山区、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毛海涛、陈文松、刘官海、欧正林、任福龙。